终身监禁成本(终身监禁和死刑成本)
作者:许贤胜 发布时间:2022-04-05 13:10:41 点赞:次
1.要是为了成本,干脆把犯人都放掉好了。由于犯罪行为产生的怨恨心理和报复心理是强烈的。这种心理会对被害人实际报复行为具有强烈的指引性。
2.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刑事政策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其基本内容之一就是坚持轻轻重重,有可能纠正犯罪,也不处理松散的刑事政策,终身监禁制度所体现出的单纯的报应功能,已经与刑法对人的教育改造功能相违背。

一、终身监禁成本(终身监禁和死刑成本),如何快速试析
1.刑罚结构的基础是刑事政策,刑罚结构的改革也应贴近刑事政策的需要,以满足刑事政策的社会效果,既不滥用刑罚,也不使用刑罚,充分实现惩治犯罪和保护人权的目的。刑事政策作为一种思想指导和价值体现,决定着刑法改革、刑事司法的调整、刑事执法的总体走向和主基调的选择。[李仁文:《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研究》,载《当代法学》2008年第1期。
2.通过正常劳动弥补监狱的成本,终身监禁制度的设立能因终身刑自身具有的严厉性和延续性的特点,切实贯彻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实现罚当其罪,又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之要求。

二、终身监禁成本(终身监禁和死刑成本),怎么去陈述
1.刑罚轻缓重原则体现在刑罚制度上,即两极化的自由刑政策。对待不能或难以处理的犯罪和犯罪,要严格刑事政策,罪犯将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
2.这种痛苦是与刑罚的严厉程度成正比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刑罚愈严厉,犯罪分子所承受的痛苦就愈大。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不能完全消除,在现代报应与预防统一的综合惩罚理论的指导和影响下,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可供各国借鉴。[马克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刑罚立法的完善》,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1期,消解被害人的报复心理是现代刑事法理论应当关注的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