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的税率(大米视同销售的税率)
作者:唐欣 发布时间:2022-04-05 13:48:08 点赞:次
1.如果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行为,或虽属于内部处置资产的行为资产被转移至境外了,就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采用的是法人所得税的模式,因而对于货物在统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转移,不再作为视同销售处理。
2.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福利会计处理有区别。由于部分资产的处理在增值税上也有相关处理规定,专家提醒企业,视同销售问题两税种的纳税原理不同,政策也各有差异,企业应该对比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3.如果是用于集体福利,如职工食堂或浴室领用了,会计上则不作收入处理。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同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有些差别,其主要差别为: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货物有自产的、委托加工的、购买的;而企业所得税则主要对自产的产品才存在视同销售的问题。
4.个人福利理解为用于个人消费,将货物发给职工个人,会计上需要作收入处理。

一、视同销售的税率(大米视同销售的税率),如何做综述
1.该食品公司将20吨大米用于本企业生产糕点,本月销售糕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00元;将另外10吨大米无偿对外捐赠,10吨作为集体福利发给职工。也应按现行规定依法缴纳。企业发生上述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2.根据上述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的规定,企业资产处置视同销售的所得税处理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08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处置资产,2008年1月1日以后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它不同于一般销售,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并没有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现金流,是在税收的角度认为它实现了在销售实现后的功能,以上视同销售。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外延也比企业所得税的要宽泛一些,企业应该区分同一种行为在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上的不同处理。

二、视同销售的税率(大米视同销售的税率),如何快速详解
1.职工福利视同销售会计处理上问题。是一种税收术语。增值税法上规定的成本利润率一般为10%,涉及消费品是另行规定。
2.在上述情形下,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3.注意所得税处理时间。根据国税函[2008]828号文的规定,企业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交际应酬;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对外捐赠及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另外就是确认收入问题,按照文件的规定,如果属于上述内部处置资产的情形,且该资产在空间上并没有转移至境外,则该内部处置资产的行为就不用确认收入,也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关资产尚未结转的成本或尚未计提的折旧可继续在后期结转或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