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税金的分录(上交税费分录)
作者:郑秀玉 发布时间:2022-04-05 15:23:06 点赞:次
1.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应计算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出并代为交入国库。
2.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即按照税法确认的收支口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应税所得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是一样的。2008年12月2日,甲公司购买并交付使用设备一台,价款500000元,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税法规定按10年计提折旧。
3.它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预算收入。银行存款减少了,所以应交税费也减少了。其他符合会计制度的预计项目。
4.甲公司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结转上月代扣代缴本单位职工个人所得税36800元。银行存款是资产类科目,减少计入贷方。
5.按照规定在向职工支付薪酬时,应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甲公司发出甲材料一批,委托外单位准备加工成库存商品对外出售。

一、上交税金的分录(上交税费分录),如何辨析
1.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均不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而是直接缴纳并计入相关费用或资产账户。
2.企业自备原材料委托外单位加工的产品所支付的消费税计入库存商品的成本;企业计算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计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等账户。2009年1月8日,甲公司购买印花税票,支付税款3000元,企业作为职工薪酬所得的支付者,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之一。
3.在主要西方国家,地方税在全国税收收入总额中的比重一般不高,而且通常由一些收入零星且不稳定的税种组成。
4.09年甲公司有关所得税的核算。不属于企业应交未缴而应由企业代扣代缴的税费也应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增值税不需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需要计提。
5.2009年9月20日,甲公司预交增值税200000元,通过银行付讫;经计算甲公司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20000元,销项税额为980000元;结转当月未交增值税。

二、上交税金的分录(上交税费分录),如何做诠释
1.所有的价内税都计入当期损益与增值税相比,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均属于价内税,企业发生的这些价内税并非都计入当期损益。
2.甲公司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应从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的的个人所得税、来料加工代受托单位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
3.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签发支票一张。2008年12月煤炭公司将自产的煤炭1000吨用于产品生产,每吨应交资源税5元。
4.支付加工费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消费税20000元。按照1988年财政管理体制的划分,属于地方税的税种主要有:屠宰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筵席税等。
5.2009年年末,经计算甲公司实现利润100000元,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通过银行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