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足额缴纳社保(未足额缴纳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作者:何伟成 发布时间:2022-04-08 02:38:07 点赞:次
1.甲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收到《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双方劳动关系于当日解除。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2.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社保缴费基数核定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甲公司是否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包括未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

一、未足额缴纳社保(未足额缴纳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怎样做回答
1.缴纳社保基数也叫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即便被上诉人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也不能等同于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2.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缴纳社保基数和工资总额不相等。
3.用人单位则认为已经按照社保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并不属于没有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故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存在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机构核定。

二、未足额缴纳社保(未足额缴纳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要怎么样简析
1.在日常生活中,较容易产生争议的情形是:劳动者认为自己的实际工资高于缴费工资,用人单位没有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社保缴纳和工资总额的关系中,社保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缴纳,职工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60%缴纳,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300%缴纳,在两者之间的,按照实际工资缴纳,应该对比社会平均工资是否低于或者超过社平工资的60%或者300%,如果在两者之间,应该按照实际3000元作为缴费基数填报,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不按时足额缴纳。与工资总额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