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归档(会计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作者:张大亮 发布时间:2022-04-08 22:01:10 点赞:次
1.接收部门及接收人:由单位内档案部门或接收会计档案的有关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填写并盖章签字。
2.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会计处理号:财会部门保管会计档案时编制的顺序号。
3.卷内张数:指会计凭证总个数、账页总页数或财务会计报告的总张数,根据该卷会计档案的具体张数填写。会计档案卷内目录适用于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类会计档案的整理。单位利用纸质会计凭证的电子影像件等电子复制件进行会计核算,不属于本《通知》所述的范畴,仍应按纸质会计凭证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4.会计档案的分类排列会计档案一般采用年度-立卷部门-保管期限-类别进行四级分类排列。
5.会计档案归档卷位戳归档卷位戳加盖位置:凭证、财务会计报告及档案保管、移交、销毁清册等在案卷封面右下侧,账本在扉页右下侧。

一、会计档案归档(会计档案归档整理规范),怎样才能辨析
1.业务档案一般采用文书档案盒装,不论以何种方法进行整理,都需在档案盒脊背顶部标明类别名称。立卷时间:填写档案形成时间。
2.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移交部门及移交人:由单位内财会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填写并盖章签字。
3.按照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凭证、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的顺序排列。尤其是在当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取得全面的胜利,人员活动仍受限,且复工复产加速推进的迫切形势下,电子会计凭证应用需求更加旺盛。
4.题名:即文件材料标题,一般应照实抄录,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规范的,有必要通过印发《通知》,对单位外部取得的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做出具体指导,以便基层单位做好相关工作,防堵风险漏洞,为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重要支持。

二、会计档案归档(会计档案归档整理规范),如何描述
1.伴随着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的发展,自2015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启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试点工作以来。
2.由于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具有易篡改、易复制且难察觉等特点,增加了会计人员查验会计凭证的难度,一旦单位或个人重复报销、虚假入账、篡改信息,出现财务造假、偷逃税款等行为,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发现,严重干扰和影响单位正常会计工作秩序,也使大量珍贵的电子档案资源流失。对此次予以规范的电子会计凭证进行了界定,即为单位从外部取得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
3.文号:包括发文字号、科研试验报告流水号、标准规范类文件的统编号、图号等,著录时应照原文字符号抄录,不得省略或篡改。不得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报销入账归档,应当妥善保存电子会计凭证,并建立电子会计凭证与相关联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