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抵扣(个税专项扣除详解)
作者:吴登 发布时间:2022-04-09 08:34:55 点赞:次
1.第十四条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第九条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
2.如果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即将毕业,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否则无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3.纳税人可以提供相关信息,由单位代扣代缴,由于部分信息涉及到个人隐私,纳税人也可以选择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4.与公共政策相结合,引导消费行为。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10月正式实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新税率,工薪阶层获得了不小的缴税红包。

一、新个税法抵扣(个税专项扣除详解),如何快速梳理
1.第十一条纳税人将需要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信息填报至《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权威专家向表示,赡养岳父母目前不在扣除范围之列,如果夫妻双方各自都有父母需要赡养,是各自申报专项扣除,两个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夫妻赡养四位老人,夫妻两人可以分别按照每月2000元申报专项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3.新个税相关文件明确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实施办法。扣缴义务人应当为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保密。
4.第十条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填写并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除信息表》。

二、新个税法抵扣(个税专项扣除详解),怎样辨析
1.料包括: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2.第六条纳税人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除信息表》,并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第二十七条税务机关核查时,纳税人无法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不能支持相关情况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其他佐证;不能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或者佐证材料仍不足以支持的,不得享受相关专项附加扣除。
3.第十六条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非首套住房不得扣除,并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扣除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