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所得税调整(个人所得税基数调整)
作者:骆柏谦 发布时间:2022-04-09 18:56:07 点赞:次
1.2018年10月1号开始执行个税征收点为5000元。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申请办理调整手续。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
2.自6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个人从公开发行的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税。个人福利费《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3.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600元。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
4.差旅费津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一、个税所得税调整(个人所得税基数调整),要怎样详解
1.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2.扩展资料:缴存规定北京市明确了企业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具体条件。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
3.其中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等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计征个人所得税。调整办理程序已使用数字证书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4.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5.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应并入公司薪金所得。其他事项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
6.个税也有收入调节的功能,对富人得以更高的税收,作为转支付用给穷人,这只是量的问题。深圳市地税局依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通知的规定,调整了我市住房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

二、个税所得税调整(个人所得税基数调整),怎么能论述
1.缴存基数上下限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基数较低不低于统计局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延伸: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起不得低于1600元调整内容自2014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3年度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2.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3.缴存单位携带加盖公章的上年度12月份工资报表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基数调整。
4.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26091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808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5.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