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收入所得税(工资额外收入所得税)
作者:曹钢梁 发布时间:2022-04-10 15:36:54 点赞:次
1.在目前的税收征管环境下,个人所得税均是以每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则有些偷税行为会很快被发现,且空间相对较小。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如果确实月薪没有超过5000元或更高的收入水平。企业采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2020年12月16日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发放交通通讯补贴将计征个税通知,规定企业向职工发放交通通讯补贴,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4.月薪低于5000元,还被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现象也是存在的。作为一名退休后继续呗聘任,或者是退休后获取其它收入的个人,自己的额外收入也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金的。

一、额外收入所得税(工资额外收入所得税),怎样做研读
1.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2.然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他单位套用了个人信息,导致需要缴纳个税,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投诉,税务机关也会及时解决和处理这一问题。
3.如果企业委托保险公司单独建账,未建立个人账户,应按企业统一计提时所用的具体标准乘以每人每月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每月应得补充医疗保险,全额并入当月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
4.月工薪2000元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首先要搞清楚自己的收入来源,以及还有没有其他的收入,有一同事的妹妹,就出现过类似的问题,她的工资等被公司转到了劳务派遣,每月3500元,每月收到工资时,发现工资少了,发现缴纳了个税。

二、额外收入所得税(工资额外收入所得税),怎么简答
1.需要强调的是,劳务报酬的代扣代缴是由支付劳务报酬方代扣代缴,而不是你工作的单位。如果没有其他收入,仅是每月2000元的工资薪金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被通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及时与单位取得联系,并向税务机关申述。
2.得税政策口径按下列标准执行: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除上述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贴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3.按照税法的规定,月薪2000元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