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
作者:郭晨 发布时间:2022-04-15 19:57:54 点赞:次
1.乙方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前行使抵押权。如银行对借款人发放保证贷款时,保证人因要承担风险,故要求借款人为自己再提供担保,借款人为保证人所提供的担保即属反担保。
2.以上七项所列情况发生时,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借款人、乙方行使追偿。保险金额小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3.如乙方根据本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按履行的金额在最高额内作相应递减。
4.诉讼保全担保的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抵押物清单由双方代表在清单上签名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在上述被担保债权期间内的任一时点,只要甲方对借款人尚未收回的担保债权余额不超过该最高额,甲方可以连续、循环地向借款人提供担保。借款人办理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
6.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一、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怎么能领悟
1.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甲方履行委托合同中的代偿义务后未受借款人清偿的;借款人未依法履行清偿到期债务的,致使委托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或第三人擅自处分抵押物的;乙方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不履行到期债务的;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的;乙方、借款人或第三人发生侵犯甲方合法权益,严重影响甲方按期足额收回债权的其他行为;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甲方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其他情形。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2.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且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怀有疑虑的情况下,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
4.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二、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怎样研究
1.如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2.在抵押期内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乙方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4.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济手段,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精微地结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建立提供便宜。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5.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