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设计合同(深圳市平面设计合同)
作者:杨兰芬 发布时间:2022-04-18 08:25:44 点赞:次
1.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在接受委托作品设计过程中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甲方义务: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乙方权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乙方义务: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第七条甲方责任: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与乙方及时沟通,并对设计方案进行确认。
4.联络信息如果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发件人应立即用其他联络方式通知收件人。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一、平面设计合同(深圳市平面设计合同),如何开始阐释
1.如果构成一个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安排另行签订协议。
2.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甲方对设计文件延期确认的,甲方超过天不确认的。
3.乙方进行图纸交底时,如乙方认为基础资料不符合本条要求,要求甲方尽快重新提供。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补充均应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文件,变更和补充后的内容若与原合同有冲突的,以修改后的文件为准。
4.第九条违约责任:甲方单方提出,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收设计费不予以退还。
5.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行将委托设计作品转让给第三人。
7.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所变更的项目进行重新设计的,需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拖延工期,乙方向甲方支付元的赔偿金。

二、平面设计合同(深圳市平面设计合同),要怎么样描述
1.第十三条合同变更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补充均应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文件,变更和补充后的内容若与原合同有冲突的,以修改后的文件为准。如乙方认为基础资料不符合本条要求,要求甲方尽快重新提供。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日内与乙方沟通。
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作品设计的主要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第四条设计建议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以使乙方设计的委托作品更符合甲方要求。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3.甲方变更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应向乙方支付每天元的赶工费。
4.知识产权约定: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以使乙方设计的委托作品更符合甲方要求。第六条设计方案修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文件的,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