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合同有哪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有哪些)
作者:贾俊山 发布时间:2022-04-20 05:51:12 点赞:次
1.这两种观点的不同也导致了对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中究竟有几种是实践合同的不同认识。买卖合同当中的定金的交付即可被视为完成了约定的其他给付而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买卖合同亦为实践合同,定金未交付则无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这显然是对当事人合同自由权利的一种践踏。而对实践合同的含义我国理论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实践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另一种观点认为实践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的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2.其他如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等都属这类合同。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3.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成立;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的时间不同。将实践合同中的标的物的交付视为合同成立的条件与我国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存在冲突。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一、实践合同有哪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有哪些),怎么能简述
1.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
2.只要当事人双方有赠与财产和接受赠与财产的合意。诺成合同的特点对诺成合同的含义我国理论界的基本观点一致,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
3.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中规定了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4.而借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
5.区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对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风险的转移时间等都有重大意义。如不交付标的物则会构成违约责任。《合同法》186条中规定了赠与人的任意撤消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消赠与,这并不意味着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
6.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7.如果不交付标的物则合同无法生效,如要追究责任的话应是缔约过失。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8.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存在成立要件、生效时间、双方当事人责任等方面的区别。

二、实践合同有哪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有哪些),要怎样简答
1.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并不意味着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
2.如果不交付标的物则合同无法成立,如要追究责任的话应是缔约过失。当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到达要约人时,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有些诺成合同还需要国家有关部分批准或登记后才能成立,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等。
3.责任不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
4.有些诺成合同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后才能成立,如房屋买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等,须向有关机关履行登记手续。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成立;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的订立过程是由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构成的。
5.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常见的实践合同:仓储合同、保管、质权的设立、民间借贷等。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区别如下:第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等,因为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的成立、生效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