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作者:曹尚飞 发布时间:2022-04-25 09:44:03 点赞:次
1.参与确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第八条、其他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负责测算管理区域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3.甲方:乙方:甲方根据需要将食堂承包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甲方保证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存在任何阻止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客房及其附属设备与物品的占有和使用权的因素。
4.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5.建议添加: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物业管理费收取方式:物业管理费收取与物业租金的收缴同步。第一条委托经营为甲方职工提供物美价廉的伙食,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甲方所属食堂。
6.可在补充协议中写入,、乙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元向物业实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第六条协议的解释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甲乙双方就物业委托经营管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委托经营管理方式。

一、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怎样去表明
1.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期内,甲方不得将自己的客房租赁给任何其他第三方,从而阻碍乙方依约经营管理甲方客房。
2.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中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3.房屋租赁合同并非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考虑。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向业主和物业使用权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若因甲方维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甲方将以上物业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淡季应提前1天通知乙方,旺季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五十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圣诞节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春节应提前14天通知乙方。
5.租金、物业管理费、保洁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的代收代缴。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现状:见附件1《商铺现状一览表》第二条委托管理内容、期限委托管理内容:、商业用房的使用、维修、养护。

二、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如何做答复
1.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招商工作、商户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2.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监督,第一条合同概况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第四十九街商铺,房屋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管理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委托管理期限:即2012年1月1日始至2013年12月30日止。管理期满对该物业项目的委托管理或租赁有优先权。
4.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方元向甲方或者物业实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可选聘专业机构承担该物业的水、电、房屋维修等专项业务,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未使用完免费入住分数,也不可要求乙方以任何其他方式返还,物业管理服务费调整:乙方保留物业管理服务费调整权利,调整幅度依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后公布。如乙方不能安排甲方入住同分数或高于此分数的客房时,只能安排入住低于此分数的客房,其客房分数按实结算。
6.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这是房屋租赁合同丢失证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