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8年54号(财税2018年54号文件)
作者:罗宏桂 发布时间:2022-04-28 05:22:32 点赞:次
1.企业选择权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在500万以下的固定资产,是否一次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单个固定资产的选择不影响对其他固定资产的选择。97号公告解读中曾举例说明计算方法:甲汽车制造企业2015年12月购入并投入使用一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单位价值1200万元,会计处理按8年折旧,税法上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包含本数。
2.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对于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正确的处理方法应该是: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等需要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准则处理,需要通过固定资产科目处理,对500万以下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短期内可能企业所得税少交或不交了。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被公布的当事人对公布内容提出异议的,由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负责受理、复核和处理。
3.如果说之前税务政策规定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扣除,部分企业为了保持税会差异最小化,把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标准定到5000以上,因为毕竟5000元的金额的也不是很大,54号文中新购进中的新字,并不是指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如果是使用过的旧的固定资产也可以享受该政策。这就会出现固定资产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后,会计账簿上还在使用直线法进行折旧处理,相应的税会差异将面临复杂且时间较长的后续管理。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链接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的公布内容。

一、财税2018年54号(财税2018年54号文件),怎样讲解
1.如果财政部或总局足够大气的话,也可以将其划归新购进的概念。这一分析也适用于合并、分立等重组项目。
2.从而减轻企业2018年度的纳税负担。为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将加速折旧费用的归集方法调整为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3.比如企业在筹建期或处于亏损状态时,企业在亏损期间进行了一次性扣除或者加速折旧后会加大当期待弥补的亏损额,如果满五年后仍为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弥补亏损期限的规定,企业该部分亏损就不能用以后年度盈利来进行弥补;企业可以依据公司具体生产经营情况再考虑是否选择相守此项优惠政策。2018年后新接受的投资方投资入股的固定资产,应该属于所得税上的新购进。如果您公司在2018年5月新购进的单位价值300万元的固定资产,在2018年没有选择一次在税前扣除,2019年以后年度,对该项固定资产不可以再选择一次扣除;。
4.如果为简化计算强行将会计核算与税法处理保持一致,将不符合会计上对资产的定义和会计分期要求,严重影响财务报表质量。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链接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的公布内容。如2018年11月购入的固定资产,在2018年12月投入使用,则在2019年度一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一次在税前扣除。
5.财税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税局会不折不扣地帮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财税2018年54号(财税2018年54号文件),如何快速理解
1.如果企业2018年的利润比较高,那就可以利用这个政策,将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进行一次税前扣除。单位价值的确定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如果企业适用54号文规定一次性扣除政策将一定产生税会差异,按照申报表通过填报的方式来调整。
2.进200万元的固定资产,可以在投入使用次月申报期内一次税前扣除。特别是使用小会计准则时并没有这个科目,可以继续原来的处理方法,只在汇算清缴时申报,我们对财税〔2018〕54号文件的理解,应注意以下几点: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的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现在这个标准是500万了,就不在适用这个方法了。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的年度,按税会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在以后年度根据折旧费用的税会差异,转回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3.即:会计上按会计规定处理、税务上按税法规定处理。将企业纳税时间节点向后推移,特别是对于部分科技型企业的可以使其税负成本和销售收入更加匹配。
4.既可以采用保守的方式核算会计利润,也可以在税收上采用一次性扣除或者加速折旧的方式改善现金流,相当于国家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如企业会计处理按4年进行折旧,老五将目前的一次性扣除政策进行总结,对容易混淆的概念进行解读,以便大家更好学习领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