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南京个税汇算税率)DJV
作者:娄燕儿 发布时间:2022-05-14 15:46:58 点赞:次
国税总局官方网站发布消息,要求有关纳税人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在我国地区无居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哪些人必须办?实际该怎么办?
工作员向群众宣传策划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有关专业知识。新华通讯社发
什么是年度汇算?
退返或需补税款=[(综合所得总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重点扣除-孩子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规确认的别的扣除-捐助)×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交税款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要求,年度汇算不涉及到资产租用等归类所得的,及其纳税人按照规定挑选不划入综合所得测算缴税的全年度一次性奖金等所得的。
哪些人不用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规预缴税款个人所得税且合乎以下情况之一的,不用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缴税但综合所得收益全年度不超过12万余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缴税额度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交税款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一致或是不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的。
哪些人必须办理年度汇算?
合乎以下情况之一的,纳税人必须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交税款超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且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的;
(二)综合所得收益全年度超出12万余元且必须缴税额度超出400元的。
未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赶快填补递交
必须留意的是,在2020年度产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全额扣除的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新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内办理扣除或填补扣除:
(一)纳税人以及另一半、未成年子女满足条件的大病医保开支;
(二)纳税人满足条件的孩子教育、继续再教育、住房贷款利率或住房租金、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及其扣减花费、重点扣除、依规确认的别的扣除;
(三)纳税人满足条件的捐赠支出。
办理方法有什么?
纳税人可自行挑选自主办理年度汇算,或是根据就职受聘企业(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其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企业,相同。委托办理。
由企业委托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企业以书面形式或是电子器件等方法完成确定,填补给予其2020年度在本企业之外获得的综合所得收益、有关扣除、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等数据材料,并对所递交信息内容的真实有效、精确性、一致性承担。纳税人未与企业确定请其委托办理年度汇算的,企业不可代办公司。
为便捷纳税人,税务局为纳税人给予高效率、便捷的互联网网上办税方式。纳税人可优先选择根据网上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税务局将按照规定为纳税人给予申报单预填服务项目;不方便根据以上方法办理的,还可以根据邮递方法或到办税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