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企业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私营独资企业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DPG
作者:许振东 发布时间:2022-05-16 07:56:45 点赞:次
在税款实践活动中,不论是税务局的缴税查验或是企业自身的风险性自纠自查,都少不了对财务风险案例的剖析。本频道将借助一些风险性实例对企业高发的“关联性”问题开展深度解读,协助企业及时处理相近“病症”,并找到其中在“发病原因”,为企业给予一次税收“健康体检”。
某日,A企业的陈经理与张财务会计产生下列会话......
陈经理:张财务会计,帮我把这多张税票记一下账。
张财务会计:但是主管,这种税票是用以您的消费啊。
陈经理:我们都是个人独资企业,全部的费用和支出还不全是我本人来担负。总之全是我掏钱,记在一起应当没有关系吧?
个人独资企业的消费能不能在企业生产运营费用中扣除?
A企业主要是针对木制商品的回收、生产加工及市场销售,登记注册种类为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属于所得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2017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452万余元,而2018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仅为974万余元,降低了近500万余元,但2018年的管理方法费用对比2017年提升了20多万元。
整体病症: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降低,但管理方法费用出现异常提升。
主要表现:A企业主管于2018年7月在某定点医疗机构选购了價值10万余元的药物及有关医疗设备,并于本月将此笔费用记入该企业的管理方法费用-福利费用。该企业主管于11月份又选购了使用价值5万余元的保健产品,一样于本月将此笔费用记入管理方法费用-福利费用。以上几笔总计15万的费用造成了该企业2018年的管理方法费用大幅度提升。
以上药物、有关医疗设备及保健产品均用以A企业主管的疾病治疗及后面的营养健康。因为该主管觉得自已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兼投资者,其自身的支出可以相当于企业的支出,因而将付款的资金在企业的会计账上税前列支。
发病原因明确:将股民的本人与家庭的支出做为企业的费用开展扣除。
依据税务〔2000〕91号《有关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投资人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规范》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要求,本规范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就是指:(一)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作经营企业法》备案建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二)按照《私营企业企业暂行规定》备案建立的个人独资、合作经营特性的私营企业企业。因而,A企业做为个人独资企业,应交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企业所得税。
依据税务〔2000〕91号《有关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投资人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规范》第四条的要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下称企业)每一缴税年的收入总额扣减成本费、费用及其损害后的账户余额,做为投资人本人的生产制造经营所得,对比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户的生产制造经营所得”应税新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测算征缴个人所得税。
依据《国税总局个体户个人所得税记税方法》(国税总局令第35号)第十五条的要求,个体户以下支出不可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税金;
(二)税收滞纳金;
(三)罚款、处罚和被扣押财产的损害;
(四)不符扣除要求的捐助支出;
(五)冠名赞助支出;
(六)用以本人与家庭的支出;
(七)与获得生产制造营业收入不相干的别的支出;
(八)国税总局要求禁止扣除的支出。
最后结果:A企业选购的医疗设备、药物和保健产品均用以主管本人应用,依据上述要求第六条,此笔支出不可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因而,A企业应调减2018年应纳税额。
个人独资企业是处于个体户和责任有限公司中间的一种企业方式,其为本人投资运营、由自己担负运营风险和具有所有运营盈利的企业,交纳个人所得税。恰好是因为此类企业这一特性,一部分经营者觉得只需是由其本人担负的费用,都能够在应纳税所得额开展扣除,这也是对个人独资企业缴税现行政策了解上具有的盲区和错误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