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临港税收优惠(实时/商讯)
作者:任红文 发布时间:2022-10-02 03:29:58 点赞:次
8月13日下午,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朱芝松介绍临港新片区成立一周年改革创新情况。上海海关副关长施健、市审改办副主任盛强、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李军、市财政局二级巡视员卢华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朱芝松介绍说临港新片区特殊的税收政策正逐步实施,税负成本不断降低。15%企业所得税政策正式落地。正在细化论证境外人才个税税负差额补贴、物理围网区域货物和服务贸易税收、服务出口增值税等其他税收政策实施方案。率先实施“无税无票不申报”、本市生产型企业分支机构属地征管等17项税收征管创新举措。
15%企业所得税政策指的是: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以下简称“财税38号文”),明确临港新片区内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行业企业自成立之日起5年内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文件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之前已在新片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可自2020年至设立满5年期限内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对此,市财政局二级巡视员卢华表示,此项政策聚焦新片区发展战略需要,对科技含量高、国际市场需求大、对外开放度要求高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行业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将有效促进新片区重点产业提升能级、高质量发展。
对此,卢华从三点分析该项政策:
一是从政策实施的预期降负效果看,能适当降低相关企业的税收成本。财税38号文对新片区重点产业处于发展初期、但具有科技属性的新设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相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推动区内重点行业企业尽快发展壮大。另外,从政策实施的公平性、统一性出发,文件对部分前期已在新片区设立但不满5年的相关企业也纳入政策享受范围,与区内新设企业联动创新发展,切实降低企业的税负,帮助企业轻装上阵,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二是从政策设计的预期发展导向看,能积极推动区内企业的技术创新。在政策设计时,财税38号文对重点产业企业享受政策的条件仅设置了相关技术指标,而不涉及相关财务指标,这与现行高新技术企业等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设置技术指标和财务指标明显不同,充分体现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在鼓励技术创新方面的导向作用,支持企业聚焦技术创新发展的投入和产出,为最终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奠定良好的政策基础。
三是从政策实施的预期辐射效应看,能有效吸引产业资源的集聚发展。新片区重点产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重点产业、企业、产品、技术在新片区开展基础性、应用性研究活动,并对核心产业的配套领域给予全产业链的税收优惠全覆盖,完善产业链布局,形成技术创新引领和产业集聚辐射效应,推动新片区成为国家推进改革开放、实现科技进步的重要创新策源地。
为加快推动税收优惠政策尽快落地实施,本市将依托市经信委作为产业主管部门具有的行业管理优势和专业技术优势、新片区管委会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具有的属地化管理服务优势开展重点产业企业优惠资格认定工作,上海市财税部门将会同市经信委、新片区管委会发布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届时,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资格认定后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有效降低税负,加快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