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实时/解答)
作者:张林河 发布时间:2022-10-03 02:04:29 点赞:次
众所周知,我国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中长期实行“以票控税”,也就是说,发票是作为征税的重要依据。

税点点:税收计算
总的来说,没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也就不可能准确履行纳税义务,对有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实行以发票管账簿,以账簿管税收。对账册不全的纳税人直接以票控税,查票征税。这不仅在理论上有科学道理,而且也被长期的税收工作实践所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通过管理发票就可有效地控制纳税人的经营收入,督促其准确核算经营成果,正确申报纳税。
全面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税制特点之一就是凭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税额道道抵扣。对增值税发票进行管控,也就管控住了进项和销项税额,也管控住了出口退税,有助于维护国家税收和正常经济秩序。
全国数千万的大中小型企业,地域分散,且经营规模、业务形态差异较大,税局在发票验真及合规性查验方面就产生了极大的监管困难。市面上部分企业也存在通过购买发票,或开具虚假发票的方式,提供佣金结算财务凭证,给税务稽查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但随着金税三期工程在全国范围内的上线,通过大数据手段,24小时量化监测,让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行为无处可逃,也因此每年被税务稽查的企业比比皆是!
案例一:

截至案发,涉及外省市虚开企业11000余户,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合计131万份,金额达910亿元,严重危害了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给国家造成巨额税款损失。
案例二:山东警方侦破特大虚开发票案件 涉案金额300余亿元

山东警方经过数月侦破工作,打掉两个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团伙,缴获大批假印章、虚开及伪造的发票等作案工具。其中,仅查获的假印章就有1891枚,购买及虚开发票涉及全国30多个省区市的众多企业,两起案件涉案价值超过300亿元。
案例三:山西97家公司虚开4亿发票,被立案侦查

2020年6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布了一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本次公布的信息涉及山西5个地级市共计97家公司,其中:太原市66家;忻州市16家;大同市12家;运城市2家;临汾市1家。
其实每个老板也都有自己的苦衷,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3个原因。
有的公司采购原材料增值税进项税率低,比如建筑商贸13%,还有其他的费用发票很多也是小规模开出来的3%发票,甚至很多业务压根就取得不了进项发票,但是自己公司加工后销售按照13%缴纳,这不公平的待遇岂能容忍,找点票给点安慰。所以很多老板为了弥补自己亏损或者微利,只能去虚开发票。
高管员工薪资、年终奖谁想承担这些个税;还有搞销售业务的提成、好处费等等,这可不是随便找点小票就能顶替的。这些费用开支去哪里搞发票啊,没发票又不让扣除,只能虚开。
简单粗暴,就是这么任性。老板都认为这是税务筹划的最基本思路,为什么咱们不能做啊?

税点点: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
即“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通过对筹资、投资和经营等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少缴税甚至不缴税目的的行为。”
案例
一家机械制造企业,500万高额无票成本无法解决,25%的企业所得税+20%的股息红利所得,企业所得税总税负500万*25%=125万,个税(500万-125万)*20%=75万,合计200万,面对如此高的税负,通过税务筹划方案,申请在税收洼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采取核定征收,500万与此企业发生业务关系,合规无票成本为市场服务费、商务咨询、建材销售等,完税合规,综合税负5.2%,200万税负降至10.4万。
方案要点
1、符合“以票控税”的标准。合同流、发票流、资金流、业务流,四流合一。真实业务,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向税局申请开具有效发票,解决企业缺票等难题。
2、法律政策保护。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无法准确核算企业利润的情形下,可申请个人独资企业采取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