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享税收优惠信息(实时/诠释)
作者:朱国民 发布时间:2022-10-03 04:08:10 点赞:次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客户端4月29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衣文萍 通讯员 林娜)税收,国之命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近日,莱山区妇联联合区税务局以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为契机,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推出家庭税收优惠政策“大礼包”,助力税收红利惠及千家万户。
据了解,莱山区妇联和区税务局针对“上有老下有小”人群,着重在子女教育、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上进行广泛的线上宣传、组织巾帼税收志愿服务宣讲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辅导等方式,精准传达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拓宽政策知晓面。目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增加为7个,涵盖了“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生活的主要方面,进一步彰显了税收的温度。
房屋买卖租赁享优惠,买的开心卖的安心。买房,是一般家庭的刚需。莱山区妇联和区税务局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梳理了买卖、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缴纳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减税退税助力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疫情当前,莱山区税务局全力支持和服务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进一步支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自然人)生产经营,为创业之路保驾护航。自2022年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责任编辑: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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