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优惠政策税收(当日/阐述)
作者:金传红 发布时间:2022-10-08 19:02:41 点赞:次
核心内容:网络配图中宏网郑州1月29日电(记者石光明)1月29日上午,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宣布,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河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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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郑州1月29日电(记者 石光明)1月29日上午,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宣布,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河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河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东伟,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智勐出席发布会,并分别对上述政策进行了解读。
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实施一系列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其中,赋予省级“六税两费”的减税权限,即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具体幅度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
1月28日,经河南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根据国家授权,河南省顶格确定“六税两费”减征幅度为50%,并明确要求贯彻政策不含糊、减免税收不迟缓、落实政策不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