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有限合伙企业(本月/分析)
作者:汤亚茹 发布时间:2022-10-11 21:45:08 点赞:次
41号公告要求有权益性经营所得的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要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那么,查账征收个税为什么就会有利于税务监管,税务部门对这项工作又做了哪些具体要求呢?

首先我们来说一下,查账征收的问题。
在查账征收的方式下:
第一、可以明确区分是企业的经营收益还是权益投资性收益,这两种不同的收益,个税的税率是完全不同的。
第二、查账征收要求企业收有凭付有据,成本发票就比不可少了,需要正规的取得发票才能计入成本。取得的收入开出的发票是要和成本发票相配比的,也就是你购进了A货物,销售的也应该是A或者A的加工产品。乱开发票的行为将被杜绝。
第三、由于该个独或合伙企业是某企业的投资方,所以他们之间开具发票就属于关联交易,而关联交易一旦违背独立交易原则,将有可能被税务局重新核定计税价格。
第四、查账征收的经营利润,是可以计算的,这对于将一些低成本高利润的业务转到核定征收的个独、合伙企业的“税务筹划”来说,如果这个个独或合伙企业是该企业的投资方,这样的操作将失去意义。

为了贯彻和落实该规定,税务部门又做了哪些具体要求呢?
第一:规定了时间期限: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第二:规定了相关处理:独资合伙企业未如实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理。
而税收征管法对于“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