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小规模核定征收补贴(8分钟前更新)
作者:伊马杰 发布时间:2022-10-13 01:09:44 点赞:次
2018-01-16 17:05:48
今天(16日)召开的全市工业大企业培育暨重点技改、企业上市推进座谈会上,市政府出台的“5215”工业大企业培育实施方案成为热议内容。
记者从市经信委了解到,该方案主要从加大项目投入、鼓励并购重组、强化创新驱动、促进品牌提升等方面制定了详细政策,旨在聚焦“3+3+N”产业发展重点,集聚优势资源,梯度培育一批500亿、200亿、100亿、50亿级规模工业企业,带动全市工业加快产业转型和动能转化,促进全市经济能快则快、好上加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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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明确,“5215”(即:年销售超500亿、200亿、100亿、50亿)梯度培育计划,是指经过四年努力,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力争形成销售收入超500亿企业2家,200亿~500亿企业2家,100亿~200亿企业10家以上,50亿~100亿企业30家以上。该培育计划适用对象是符合“3+3+N”产业发展导向、“十三五”期间规模目标50亿级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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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政策一:引导投入端对投入端的引导,主要包括新上重大项目节点奖励和技术改造投资奖励,旨在增强企业发展信心,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通过新上重大项目、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具体政策包括,对企业新开工总投资3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1亿元)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不低于总投资80%(设备投入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50%)的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5%)核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按项目开工、竣工、达产达效三个节点分别给予核定奖励额的30%、50%、20%。对企业新上重特大项目,优先保证土地供应,按最低保护价挂牌。在本地设备投资超10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竣工投产后,按设备投资额的10%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重点政策二:激励产出端方案中提出在产出端加以激励,主要指对企业应税销售增量方面的奖励以及销售收入上台阶奖励,引导企业做大规模,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具体举措有,对当年企业销售税负率(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低于4%、应税销售增幅超过10%的,按应税销售净增量的1%给予奖励;增幅超过15%的,按应税销售净增量的1.5%给予奖励。对企业首次入围江苏省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集团)名单的,奖励100万元;超过100亿后,每上100亿元台阶奖励100万元。
重点政策三:利用资本市场
在利用资本市场方面,方案中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鼓励并购重组奖励以及政府产业基金主动服务对接等内容,目的是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规模扩张;同时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助力企业发展。
方案明确,对兼并重组项目符合产业链整合或新兴产业方向的,按实际出资额的10%补助,并购本地企业的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并购外地企业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时,充分发挥已设立的陆海统筹基金、江海产业基金、紫荆华通基金、高端装备产业基金、新兴产业等母、子基金作用,推动企业扩大投资、拓展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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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该方案基本沿用了《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若干政策措施》和《市政府关于促进市区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的政策内容,同时又提高了补助标准或降低了申报条件门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新上重大项目节点奖励、技术改造投资奖励,由不超过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二是应税销售增量奖励的申报条件,由“企业销售税负率(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低于4%”放宽到不低于2.5%,最高奖励金额由5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三是为了鼓励企业扩大规模,新增了效果更为直接的销售收入超百亿的上台阶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