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税收返还(本月/认识)
作者:李油亮 发布时间:2022-10-13 13:31:35 点赞:次
“土地财政”这个说法耳熟能详,
但估计很少人能弄清楚,
地方政府为何会走上轰轰烈烈的“土地财政”之路?

“土地财政”
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改革的直接结果是减少了地方政府手头可支配的财政资源,
虽然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可以填补预算内的收支缺口,
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所需的许多额外支出就需要另筹资金了,
比如招商引资和土地开发等重要支出。
地方政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一方面努力增加税收收入,
想办法做大蛋糕,
这样在和中央分成之后,
自己所得的收入总量还是会增加;
另一方面则是大幅增加预算外收入,
其中最为重要的预算外收入就是围绕土地出让和开发而产生的“土地财政”。
在税率既定的情况下,
要想增加税收收入,
只有靠扩大税源和加强征管。
加强征管固然可以增加税收收入,
但相比之下更重要的途径是扩大税源。
在分税制改革前,
企业大多数税收是按隶属关系上缴的,
改革后则由所在地上缴,
这就大大刺激了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欲望和诉求,
直接导致了地方政府特别青睐重资产的制造业,
既可以以其投资巨大而对GDP产生明显拉动作用,
又可以在生产环节征收增值税,
还可以吸纳低技能的农村劳动力以及带动第三产业发展、增加相关税收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自然对企业的重视超过民生、对生产的重视超过消费,
进一步刺激了地方政府争相搞大项目的制造业,
加上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和全球产业链转移等因素的叠加效应,
使得我国经历短短30年左右就成为世界第一大制造业大国。
这时,
90%的税收来自企业,
政府其他收入也基本上来自企业,
也就是说,
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用来发展经济的资源被严重压缩了:
预算内财政支出重点转向了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
大大减少了地方政府源自企业的预算外收入,
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末,
乡镇企业利润不再上缴给地方政府;
2001年后中央政府又拿走了所得税收入的60%,
地方财政的压力陡然增大。

工业园区
怎么办呢?
“穷则思变”,
地方政府找到了一条出路,
轰轰烈烈的“土地财政”就这样上场了。
根据我国的制度规定,
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
农村土地要转为建设用地就必须先经过征地变成国有土地,
才可以用于发展工商业或者建设住宅。
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时,
地方政府拥有国有土地转让的决定权和收入,
但这部分收入很低,
因为乡镇企业占用的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而不是城市土地,
各地为招商引资而实行非常优惠的土地转让价格,
所以卖地收入并不多。
到了1998年,
一方面,
全国停止单位福利分房政策,
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于是商品房和房地产时代来临了;
另一方面,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地要转为建设用地,
必须经过征地后变成国有土地才可以,
这就意味着地方政府对建设用地拥有了垄断权。
当时的土地转让整个操作过程非常不透明,
于是给了各地开发商大显神通的空间,
这些巨大的空间其实也就意味着巨大的腐败。
到了2001年国务院要求大力推行招标拍卖,
第二年明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房地产用地采用“招拍挂”制度,
目的就是为了治理土地开发中的腐败和混乱。
在这样的情况下,
地方政府开始大规模征收农民土地然后有偿转让,
土地财政就这样开始急剧膨胀了。
土地转让收入到2003年就达到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55%,
2010年达到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68%,
2018年的土地转让收入高达62910亿元,
比2010年高出2.3倍。
仅仅巨额的土地转让收入还不能完全代表“土地财政”,
土地财政还包括与土地使用和开发有关的各种税收收入,
这些税收收入中很关键的是土地的价值而不是面积,
所以,
税收会随着土地升值而猛增。
这些税收既包括直接和土地相关的“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这些税收全部归地方政府所有;
也包括房地产开发以及建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其中增值税50%归属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40%归属地方政府。

房地产开发
如果把这些税收与土地转让收入合并算作“土地财政”的总收入,
那么,
2018年的土地财政收入就占据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89%,
这就是“土地财政”这一说法的本质来源。
与此同时,
地方政府也有土地相关的负担要支出,
比如征地拆迁补偿以及“七通一平”等基础性土地开发支出,
这些支出有时候甚至会高过土地财政收入。
地方政府并不是靠卖地赚钱,
它真正的目的是要在土地开发之后吸引更多的商业经济活动,
从中获得更大的经济回报。
从2001年所得税改革后,
中央拿走了企业所得税的60%,
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方式就变成一手抓工业化、一手抓城市化,
一方面继续低价供应大量工业用地来招商引资,
另一方面则限制商住用地的供给,
以从不断增高的地价中赚取土地垄断收益。
有一组数据足以说明问题:
2000年每平米工业用地出让价格是444元,
2018年增加到820元;
而在同一时期,
商业用地价格则增长了差不多4.6倍,
住宅用地价格更是猛增了7.4倍。
在出让的土地中,
商住用地只占了一半,
但几乎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都来自于商住用地,
从这个角度来说,
“土地财政”本质上就是“房地产财政”。
工业化和城市化在此期间迅猛发展,
大量人口从农村涌入经济发达的城市,
而这些经济发达的城市的住宅用地供给却严重不足,
导致房价飙升,
带动地价飙升,
于是,
各地在土地拍卖中频出“地王”。
最后总结说一句,
如今看来,
“土地财政”虽然存在诸多弊端,
但在过去多年的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