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实时/解读)
作者:靳占仓 发布时间:2022-10-16 02:48:11 点赞:次

为进一步鼓励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缓解其经营资金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5月出台了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这一份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福利,您享受了吗?
个体工商户老板A:今年受疫情影响,店里生意惨淡,流水少的可怜,现在慢慢缓过来了,但生存压力依然很大,我太难了!
个体工商户老板B:哟,我好几个月前就收到税务宣传啦,有个针对我们个体工商户的2020年所得税缓缴政策哦!
个体工商户可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暂缓缴纳当期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延缓缴纳政策仅限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等。
个体工商户老板A:所有的个体工商户都可以享受缓缴吗?
个体工商户老板B:无论是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都可以对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期内按规定缴纳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在办理纳税申报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个体工商户老板A:你快说说,我需要怎么操作才能享受这么好的政策?
个体工商户老板B:呐,如果你是实行简易申报的个体工商户,就是“批扣”报税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系统将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即将延迟到2021年1月申报期缴纳。
如果你是自己通过远程办税系统办理经营所得个税申报的,在系统默认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如果你是需要到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预征的税款也可以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个体工商户老板A:太棒了!我要赶紧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身边的个体工商户街坊们!
如果我要办理积分入户,需要今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选择不享受这个政策吗?
个体工商户老板B:当然可以!根据规定,如果因买房、买车、积分落户等特殊需要,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享受延缓缴纳税款。
个体工商户老板A:那我又该怎么操作呢?
1. 如果你是查账征收或定率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由单位财务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需要在温馨提示界面选择“我不享受该政策,继续缴纳”。
划重点:一定要记得选择【不享受原因】哦!


如果你是自己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申报的,需要点击【我要缴税】,选择要缴税的原因,提交确定,即可继续完成税款清缴。


2.如果你是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需进行自行申报且符合延缓缴纳政策的,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后,点击【缴款】,系统将自动弹出提示框,需要选择【放弃延缓缴纳】”确认后,进入正式清缴界面进行清缴税款。
划重点:如果选择【不放弃延缓缴纳】的,进入正式清缴界面时,需取消勾选“个人所得税”后再清缴税款。



3、如果你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并选择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配合书面签名确认自愿放弃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说明哦!
个体工商户老板A:哎,都怪我知道的太迟了,今年已经缴纳了一部分税款呢。
个体工商户老板B:没关系!如果今年5月1日至延缓政策发布前,你已经缴纳符合缓缴规定的税款,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
个体工商户老板A:哇,这福利来得太及时了!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