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网络主播避税是真的吗吗(本月/研读)
作者:陈向群 发布时间:2022-10-19 02:11:34 点赞:次
近日,知名网红女主播雪梨、林珊珊偷税被罚合计9300万,11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的一则通报,牵出了网红主播雪梨、林珊珊的一段偷税一事。
1、目前税务监控系统已经非常完善了,以后结合大数据,很容易检测到偷税漏税的问题,所谓的税收筹划是打擦边球;
2、这两个网红用的手段就是把个人收入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个人独资企业避税的原理在于个人独资企业不用交25%的企业所得税,最终经过一系列优惠后,综合税率低至0.8%-3%左右,可以说是非常低了;这也是很多网红采用的手段,既然大家都知道这个套路,那人家税局能不知道吗?只是不查你而已,劝你们善良!
补充:
可能很多人对这个节税怎么得出来的,我试着解读下朱X慧(具体内容看下面官方回复)的收入:
(1)个人所得税
我们都知道网红直播带货赚的是企业的佣金,这个属于个人劳务报酬所得,当然在朱X慧的案例中,税局认为是工资和劳务报酬,但是这2者具体金额是多少,没有说,在这里我们假设这8445.61万元全部是劳务报酬所得。
企业给网红支付8445.61万元,是需要网红找税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然这个企业没法入账,假设网红去代开发票。
首先要交增值税,这个税率不同地方可能规定不一样,基本上是3%左右,同时还要交附加税(城建税7%、教育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增值税:8445.61*3%=253.37万元
附加税:253.37*12%=30.4万元
最后个人所得税:
(8445.61-253.37-30.4)*(1-20%)*40%-0.7=2611万元
大约总共交税=253.37+30.4+2611=2895万元,官方认定的偷税金额是3036.95万元。
(2)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后的利润那需要交企业所得税,这叫查账征收,因为账务明确;但是个人独资企业又没有账务之类的,所以现在有个叫 核定征收,意思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直接算个人所得税,因为不清楚有多少成本费用,那我们就按上面说的0.8%-3%左右看,假设按3%。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8445.61*3%=253万元,
这2种方法差异:2895-253=2642万元。
当然这和官方通报的金额有差异,因为不知道具体明细,这里只是举例让大家感受下。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核定征收没有标准,到底超过多少金额的收入就不能核定征收了,其实是有一些模糊,所以很多地方取消这个核定征收了。这其实是打擦边球,如果真的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他们就是少交税了,主观意图就是为了节税。
但无论怎么说,赚钱越多,就越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不管是明星网红还是企业,逃税本身的行为就是不对的,作为公众人物要做好模范作用,在赚钱的同时依然要遵守法律法规。同时作为公众人物,要能给大众传递正确健康的价值观,守住底线,该拿的钱就拿,不该拿的钱,一分都不能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