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洼地政策出自哪里(本月/解读)
作者:陈英达 发布时间:2022-10-19 07:44:00 点赞:次
税收洼地是税收优惠政策吗
来源:陈荣 税法连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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洼地自然属于区域性政策。改革开放初至上世纪末是区域性税收优惠频繁出台的年代,但目前税收政策渐趋中性,坊间所称的税收洼地一般指地方政府的奖励税收收入政策。当然税收洼地不是正规的法律或学术用语,各类说法见仁见智,有中介把一些地方税务机关理解和执行税法规定的差异也作为洼地来营销的。
除了以税收收入指标作为奖励对象以外,地方政府还有很多招商引资鼓励产业发展的政策,针对收入(GDP)、节能降耗、环保、R&D(研究实验)经费、投资、走出去企业项目等等的奖励,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对某些领域如网络经济平台、专业市场、当地支柱或新兴产业、金融领域(包括基金或鼓励上市)等等的优惠。这类政策涉及到统计、土地、环保、住建、供电、商务、科技等部门的指标数据,但这是政府的财政奖励政策。比如说总不至于把奖励收入(GDP)归为统计优惠政策,用一大堆统计政策法律法规来筹划怎么获取政府奖励产值收入规模的优惠吧。当然这会涉及到统计的口径,但这口径仍是地方政府而非统计部门专业或法定的概念。其实税收洼地的税收收入口径与税务局的指标也非完全一致。

税收洼地不是税收惠政策,因为这类政策的实施和执行与税务机关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涉及任何专项税收政策和管理的规定。唯一与税挂钩的是地方政府税收分成比例或地方综合贡献度,比如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不超过地方税收分成80%的奖励。这是因为地方税收分成中省级20%,县市80%,而计划单列城市可以把地方分成的100%拿出来奖励。税收分成不属于税收而是财政政策。
税收优惠一般是对某类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特殊政策。因为针对的是某些纳税人或者征税项目,所以需要根据税法的规定对涉税事项进行管理或筹划,使之符合优惠纳税人或征税项目的条件。但税收洼地是对普惠性税收收入的奖励,只要产生税收收入这个结果都能获得地方政府的优惠,也不存在具体事项的规划。所以不可能有专门针对该项洼地政策的税收筹划。市面上所谓的洼地筹划无非是将地方政府的奖励公式计算一遍(相当于做一道小学算术应用题),然后把耳熟能详的税收筹划车轱辘话又絮絮叨叨炒一次冷饭而已。
税收洼地不是税收政策,不是说不需要规划,恰恰相反包括税收洼地在内的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和奖励企业政策有巨大的筹划空间。但这个空间恰恰不是税收领域的,是地方政府的政策,需要学习和研究地方政府相关的政策法律知识。不少企业由于不注意了解地方政府的政策和执法特点吃亏蚀本的并不鲜见。把洼地当做税收优惠实在是功夫用错了地方。
政府奖励企业政策的设计和规划是一体的,无论是针对税收收入还是其他如经营收入、投资等其出发点和目的是一致的,因此恰当的做法是全面收益和风险规避的政策筹划,而不仅限于税收的洼地。至于税收方面,只需要在总体政策筹划框架中做涉税部分的适当嫁接和延伸即可。其实税收与产值(销售收入)、用电用地指标效益以及进出口销售都有直接或间接关联。撇开整个政府奖励企业政策专门推销税收洼地筹划就显得有些可笑了。

地方政策政策有自身的特点,其与税法的不同可能在于其时滞性。出台政策的层级越高越会注重长远规划,亦愈具稳定性。所以需要了解这项政策是省级、地市级还是县级的,有些县级的实际上是根据上级政策制定的,那么就需要分析并明细政策内容,哪些来自上面哪些是自己增加的;或者分析政策出台的背景,哪些是出于当地长远发展要求哪些应景成分相对多些,这样就可以评价政策的可持续性。同时也可以收集当地历来政策执行的案例以及当地财政状况来评估和判断政策的兑现程度和存在的风险。 地方政策特别是基层制定政策的层级低,而且涉及到各个不同的政府机构,这样很可能存在一些因沟通协调产生的政策误读和执行偏离,一方面会使政策兑现打折或产生不确定性,另一方面政策越是不确定越需要专业的分析和规划,针对性的政策筹划愈显其含金量。这需要全面细致地了解和掌握政策的源头和细节,包括原原本本的政策表述,政策的文本形式如文件、纪要或者合同类的风险差异等等。不仅如此,由于地方政策的级次和规范性程度相对不高,企业方与政策制定者有可能处于零距离面对面接触的状态,能获得更多对等的政策设计或博弈的机会,可以在深入了解和研究政府需求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实际提出政策方案与政府沟通协调。从政府制定政策角度来看,这样也能更好地兼顾政府和企业的需求,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和效率。这正是税收筹划不具备的对筹划者能力和智慧的考验,是地方政策筹划特有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