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教我避税违法吗(本月/商讯)
作者:温瑞巧 发布时间:2022-10-20 17:33:40 点赞:次
有些公司为了节税省税,会默许员工提供发票报销,来冲抵薪酬收入,以此来达到"避税"的目的。但这种操作本身是违法的,也是税务部门监察的重点。

影视公司用个人发票报销,隐瞒个税收入
R影视制作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影视片制作。稽查人员从调取该公司2013年、2014度电子账,发现该公司交通费、油料费偏高,明显跟公司的主营业务不符。稽查人员在前期对同类企业收入成本进行了相关调查,掌握到企业设备、人力成本应该占比较大。
根据企业账务公示,继续审阅了公司两年的凭证,进一步发现该企业报销的过路过桥费、油料费、停车费发票,数量大且票面金额小。并与公司自有交通工具比对,和正常的消耗严重不匹配。初步得出,该公司存在个人用发票报销计入费用,从而隐瞒个税收入。

公司财务负责人回应
公司的工作流程是公司接到影视片拍摄任务,项目组负责人到财务借取资金,用于影视片拍摄,然后拍摄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发票形式回公司报销。由于拍摄主要在外地,拍摄组未配备车辆,且设备较多,在租借车辆时产生大量交通费和油料费。至于拍摄中的细节,财务表示不清楚,只有公司领导才知道。

公司负责人转移方向,企图掩盖事实
稽查人员掌握了大量证据,也对同类企业经营方式做了了解,并询问了项目参与人,进一步掌握了证据和情况。随后约谈了该公司的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做出如下解释:项目组在拍摄影视片时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人员食宿费、设备使用费、交通费和场地租赁费等,由于拍摄地点基本都在外地,许多费用支出无法取得真实票据,因此出现了用交通费、油料费顶替拍摄费用的情况。这些报销的费用绝大部分是用于拍摄任务本身。
稽查组进一步提出质疑,项目组的支出已在费用中列支,其他发票报销的是实际费用还是临时雇佣人员的劳务报酬?企业承认公司项目组用于报销拍摄费用的交通费和油料费实际主要用于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报酬支出,目的在于不和临时雇佣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减少麻烦,并且认为这是行业惯例。

涉及总金额732万,税款及罚款200万元
稽查组就税法规定给该负责人上了一课,公司负责人最终承认了违法事实。
公司财务负责人承认了以发票报销支付劳务报酬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事实,确认了以报销油费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具体金额,共涉及问题发票1322张,总金额732万元。补缴个人所得税100余万元,并处以1倍罚款,税款、罚款总计2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