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率和0税率区别(当日/解答)
作者:薛国锋 发布时间:2022-10-21 16:10:23 点赞:次
不征增值税增值税,免征增值税,零税率,三者似乎意思一样,其实不然,三者差别很大。不征税是指本质上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只有征税才能免税。因此,免税的前提是属于增值税的范围,但国家给予优惠待遇,可以享受免税。增值税零税率是增值税的法定税率之一,零税率适用于销售环节,但由于规定的税率为零,纳税人无税可纳。在开具发票、纳税申报、进项税额抵扣等方面,增值税中的非征税、免税和零税率有什么区别?本文结合现行税收政策分析如下:
一、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不征收增值税是指不属于增值税范围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1)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规定》第一条第(2)项规定,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包括:1。根据国家指示免费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和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公益服务。2.存款利息。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偿。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销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及相关债权、负债、劳动力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涉及货物、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转让。另一个例子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通知〔2016〕140号(2)文件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注释〔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一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指合同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以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上述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入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纳税人持有基金、信托、金融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注释(财税〔2016〕第一条第(五)项第四点所称金融商品转让。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纳税人持有基金、信托、金融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注释(财税〔2016〕36)第一条第(五)项第四点所称金融商品转让。也就是说,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持有到期,不征收增值税。非持有到期的,不属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规定。等等
不征税项目能开具发票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十九条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付款人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向收款人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服务或者应税行为,除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还应当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本身不属于增值税的范围,因此,纳税人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一般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开具不征税的普通发票。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承租人在融资售后回租业务中出售资产、资产重组涉及的房屋等房地产、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等。,可以在发票开票系统无销售行为的无税项目下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不征税项目是否允许相应的进项税抵扣?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1)购买商品、加工维修服务、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用于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形资产和房地产,仅指上述项目专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和房地产。纳税人的社交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购买异常损失的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服务和运输服务。(三)购买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理服务、运输服务等异常损失。(四)非正常损失的房地产,以及购买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房地产在建工程消耗的购买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房地产,均属于房地产在建工程。(六)客运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列出的七种情况不包括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根据法律不禁止的原则,只要能取得税法认可的扣税凭证,就可以扣除不征收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
二、免征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是指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给予部分项目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第五十三条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特殊情况: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豆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8号)。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开具发票时,应检查左下角的享受优惠政策,选择是,并进一步选择免税。发票税率栏显示为免税。特别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内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7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机动车,应当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中填写0。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自动打印显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栏自动打印显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面不含税价栏和总价税栏填写金额相等。正常情况下,纳税人应当按照正式的方式开具免税发票。正常情况下,纳税人应当按照正式方式开具免税发票。严格来说,纳税人开具免税增值税应税行为时,选择税率为0%是一种错误的开票行为。
进项税抵扣用于免税项目。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购买商品、加工修理服务、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中扣除。同时从事应税和免税项目,进项税不能准确划分的,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列公式(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房地产除外)计算转让。当然,享受税收是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也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按规定缴纳增值税。36个月内不得申请免税或减税。
三、零税率。零税率是一种增值税税率,主要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零税率按0%的税率计算,允许扣除进税额。
纳税人提供适用于增值税零税率的货物、服务或无形资产,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实行免征增值税方法。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税退税方式,外贸企业购买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出口实行免税退税方式,外贸企业直接出口服务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视为生产企业和出口货物实行免税退税方式。
根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七条,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企业使用升级后的增值税系统开具普通发票,而不是原出口发票(普通发票五联)。外贸企业选择两种方式:使用升级后的增值税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或开具企业自制凭证。
纳税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者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零税率放弃后,36个月内不得申请增值税零税率。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纳税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零税率。
2、纳税人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应当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免税退税或者免税手续。
3.免征增值税属于税收优惠,应当按照税收优惠管理的有关要求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备案。增值税非征税项目和零税率不属于增值税优惠,无需审批或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