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避税方法最新(当日/解释)
作者:苏友购 发布时间:2022-10-22 11:21:29 点赞:次
西安华东某项目 由四家关联企业组成,项目7名股东分别将其在项目中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吴。甲乙双方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为溢价款。
为减轻双方股权转让价格的税收负担,吴与七名股东签订了工商机关变更登记使用的股权转让协议,登记转让价格按照注册认缴资金支付等额转让,但双方实际转让价格以实际转让协议为准。
吴某等人按照注册认缴资金等额转让的虚假协议,单独签订登记转让价格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工商局股东变更登记。
但在实际股权转让时,吴某泉按照原签订的七份实际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向原7名股东支付了总计2.69亿元的银行转账或债务抵消。
此外,吴在支付7人股权转让所得时,未办理上述7人个人所得税全额扣缴申报。经税务机关检查,吴需要4650.2万款4650.2万,受让方肖某未缴纳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需缴纳约1473万元的税款,并处以两倍的罚款。(其余6名股东被追缴税款和两倍罚款。)
以上案例是股权转让涉税问题中非常典型的签署方式低价转让阴阳合同逃税。股权转让中的阴阳合同基本上是税务局检查的!
让我们快速了解一下个人转让股权纳税的正确操作!
(一)涉及税收
个人所得税
2、印花税
(二)纳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基础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企业和个人受让人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认真履行扣缴税款的义务。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的,纳税人应当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申报。
2、印花税
双方和受让人都需要付款。

(三)什么时候纳税
个人所得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当依法执行次月15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受让人已支付或部分股权转让价款
- 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
- 国家有关部门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有股东权益的判决、登记、公告生效的;
- 司法或者行政机关强制转让股权,以股权投资或者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以股权偿还债务,完成其他股权转让;
- 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证据表明股权已转让。
2、印花税
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应税凭证(合同签订)当天。
(4)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股权转让合同;
二、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

资产评估按规定进行,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应当出具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如净资产或土地房地产;
4.计税依据明显较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个人所得税
税目:财产转让所得
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x20%
注: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规定缴纳的相关税费,如印花税、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二)印花税
税目:产权转让书据
印花税=应税凭证计税金额x比例税率=股权转让书据x0.5%
1.如何计算股权转让收入?
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规定缴纳的相关税费。
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规定缴纳的相关税费。如印花税、评估费等。2.股权转让收入是买卖双方签订转让合同时注明的转让价格吗?

一并征税
。3.股权转让相关收入是多少?
转让人取得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等名称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纳入股权转让收入。纳税人按照合同规定,符合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视为股权转让收入。
因此,有时不仅是合同中注明的转让价格,还有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其他收入。4.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是什么?
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则确定。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被投资企业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出售房地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同一或者类似条件下同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
(五)不合理无偿
转让股权或股份。5.只要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税务机关会调整吗?
5.只要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税务机关会调整吗?
不完全是。税务机关不件之一的,税务机关不会调整,即使收入较低。(一)能够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而受到重大影响,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者将股权转让给其
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关系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子、兄弟姐妹、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有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企业员工持有的转让价格合理、真实的股权不能转让给外国人
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可以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
6.税务机关将如何核实股权转让收入?6.税务机关将如何核实股权转让收入?
首先,最重要的验证方法是净资产验证法。即股权转让收入按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出售房地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的比例20%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告,核实股权转让收入。

(一)直接购买,
股权原值为购买价
加合理的税费。
(二)非货币性资产取得的股权,股权原值为税务机关投资非货币性资产时认可或者批准的价格加上合理的税费。(三)无偿取得的股权有合理理由的,股权原值为合理费用和原持有人取得股权时支付的对价。所谓合理理由,是指继承或者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个人股东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股权原值为转增加合理税费。注:纳税,可作为
成本扣除;不纳税不能作为成本扣除。
(五)除上述情形外,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举例:A公司个人股东张三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权转让给李四,转让价为3200万元,已办理工商登记。若税务局认为价格不公平,调整计税价为1万元。
问:李思以后再卖a公司股权。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如果不考虑合理费用,成本是按当时购买股权时支付的3200万元或1万元扣除?答:股权转让人已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原值应当确认股权转让收入的合理税收和股权转让人批准的股权转让收入。扣除1万元。8.什么时候交税?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发生下列行为次月15日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人已支付或部分股权转让价款的;(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
(三)受让人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有股东权益的;(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者公告生效的;
(五)股权强制转让、对外投资、抵债等非货币性交易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