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了避税成立多家公司(实时/商讯)
作者:孙念发 发布时间:2022-10-22 13:51:45 点赞:次
作为老板,为什么要成立多家公司进行组合运营和使用?
很大层面是比如减免增值税,减少企业所得税,还有就是规避企业经营风险,或者未来成立控股公司,实现税收筹划和集团控制。

建议老板成立以下公司:
1
老板至少应该设立法人控股公司
设立法人控股公司的作用是投资(公司大钱包)和消费(个人小钱包)。如果你是自然人,公司的利润分红需要向股东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你想投资于其他公司和个人,你仍然需要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钱来投资,这会产生很高的税收负担。如果你是自然人,公司的利润分红需要向股东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你想投资于其他公司和个人,你仍然需要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钱来投资,这会产生很高的税收负担。
因此,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要从自然人持股转变为法人持股,利用母公司控股,实现利益最大化,税负最小化。
转变的想法是创始人成立控股公司(母公司),然后持有主要公司的股权。控股公司获得的股息免征企业所得税。股息进入控股公司后,可以投资其他子公司或工业公司,形成资本池,对外投资免税。
因此,公司达到一定规模后,尽量不要自然人持股,否则会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老板真的需要资金,可以在控股公司层面套现一部分,这样可以少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公司法人持股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免税,有关法律规定。我们的税法规定,居民企业之间的直接投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具体参考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因此我们要从原先的自然人持股模式转变为法人持股模式。
自然人持股的架构模式:

法人持股的架构模式:

2
老板要学会成立项目公司实现节税和规避项目风险
如果我们公司的项目和业务很多,就可以考虑成立多个项目公司,作用是避税和规避法律风险。小公司做大不容易,但是大公司做小很容易,而且是很好的选择。
公司里有很多项目,我们可以一个项目组建一家公司,还能利用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例如小规模企业季度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规定,这样就合理合规的降低税负。
销售型的企业,销售部独立成立一个公司,采购部独立一个公司,项目和项目之间是独立的公司,独立的法人主体,彼此不牵连,各自都是独立承担责任,公司和公司之间可以交易,组合起来使用就会发挥作用,降低企业所得税,规避项目和公司的风险。
我当时服务的一家餐饮集团客户,帮他把股权架构重新梳理的时候,就搭建了餐饮管理公司,酒店装饰公司,门店运营公司,酒店用品公司等,实现了公司跟公司之间的交易,公司与公司之间的风险隔离,降低了税负,实现整体的税收筹划和集团管控。
3
老板学会成立合伙企业实现表决权和收益权的分离
如果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准备做合伙人机制或股权激励,需要引进多名激励对象和合伙人,不想让激励对象直接持股,而是间接持股,规避股东人数太多、不好治理、风险太大的问题,可以搭建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
让激励对象在合伙企业里面担任有限合伙人,老板担任普通合伙人,同时在合伙协议里约定,普通合伙人有表决权,有限合伙人也就是激励对象只有分红权和增值权,实现控制权和收益权的隔离,保证了创始人的控制权。
4
老板学会成立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解决发票进项的问题
公司业务很多,零星采购没有发票的话,就要考虑成立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或者是核定征收的主体,作用是解决了发票的问题。个体户购买之后再把发票开给实体企业,就达到了财务规范。
5
老板学会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实现风险隔离和财富传承
老板有很多知识产权或者专利,也可以单独成立资产管理公司,需要转让的时候,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进行操作,便于风险隔离和财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