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税收政策>+<园区服务>对接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个人独资 > 个人独资公司

预提费用合理避税吗(实时/消息)

标签:

作者:蔡昌贤 发布时间:2022-10-25 14:08:19 点赞:


核心内容: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资金及结算等诸多问题,不少工程实际已完工但并未取得发票,而且公司已经对外开具了商品房销售发票,由于成本发票一时难以取得,计税成本可以预提吗?税前可以扣除吗?例:某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包括4栋高层、2栋多层,并...


预提费用合理避税吗,实时消息

预提费用合理避税吗,实时消息


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资金及结算等诸多问题,不少工程实际已完工但并未取得发票,而且公司已经对外开具了商品房销售发票,由于成本发票一时难以取得,计税成本可以预提吗?税前可以扣除吗?

例:某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包括4栋高层、2栋多层,并配有1栋会所,由于开发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开发4栋高层,第二期开发2栋多层和1栋会所,一期项目完工后确认开发成本,会所成本如何处理呢?

预提费用合理避税吗,实时消息

首先,开发成本的核算也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即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会所做为公共配套设施为整个项目服务,因此,会所作为一个中间成本对象先进行成本归集,最终其成本应该再按照建筑面积法分摊至所有可售面积。但由于项目是两期分别完工确认成本,进行所得税汇算的,一期又未实际发生会所建造成本,那会所的成本应先按照预提金额在一、二期进行分摊,也就是一期实际发生的成本应当包含未发生的会所成本。那这里的会所可以预提吗?金额如何确定呢?所得税税前是否可以扣除呢?

政策依据一:

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32条规定: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二)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

(三)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物业完善费用是指按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

由此可见,这里的公共配套设施预提费用可以作为开发成本在所得税前扣除。但需要注意的是,所得税认可的房地产预提费用仅包含以上三项,其他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预提费用在税前扣除。其中,出包工程10%的计算基数是以单个合同金额为标准基数进行计算的,而不是所有出包工程总金额为基数进行计算的。

政策依据二:

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34条规定: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不得计入计税成本,待实际取得合法凭据时,再按规定计入计税成本。

第35条规定:开发产品完工以后,企业可在完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选择确定计税成本核算的终止日,不得滞后。凡已完工开发产品在完工年度未按规定结算计税成本,主管税务机关有权确定或核定其计税成本,据此进行纳税调整,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考虑上述两条规定,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如果今年我公司的开发产品完工,企业按照第32条规定,按规定项目、比例预提的成本必须在次年5月底汇算前之前取得发票,才能税前扣除呢?

其实这里,国税发〔2009〕31号第32条列举的可以预提计入成本的项目,属于对34条实际发生支出的补充规定。也就是说,除第32条所规定的项目可以预提外,其它成本费用都必须是实际发生的,且取得合法凭据的。

也就是说,对于房地产企业,依据31号文件第32条的规定预提的费用,不受在汇算清缴前取得相应有效凭证的限制性规定。即:房地产企业依据31号文件第32条所预提的成本费用属于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可以预提扣除的项目。

预提费用合理避税吗,实时消息

政策依据三:

根据国税发2006年187号文件第4条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继续沿用上例,如果该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分两期进行,则清算只认可实际发生的开发成本,对于尚未发生的会所成本将不予以确认,这将直接导致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增值额的增加和税负的加重。

建议:如果房地产企业在分期开发项目的时候,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一定要尽量靠前,而不能靠后。否则,就会面临后期发生的相关成本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成本确认风险。

预提费用合理避税吗,实时消息

小结:

(1)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预提费用,属于国税发〔2009〕31号文第32条列举的三项预提费用时,可以直接在所得税前扣除,不受在汇算清缴前取得相应有效凭证的限制性规定。但除此之外的其他预提费用,必须为实际发生,且取得合法凭据才能在税得税前扣除。

(2)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预提费用,不论属于什么性质和内容,如果未实际发生,且未取得合法凭据,均不得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


财务工作除了必要的耐心和细心

最重要的是职责明确,流程清晰

近乎完美的公司财务流程手册

限量500份,先到先得!

预提费用合理避税吗,实时消息

本文已开通原创保护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自焦点财税

推荐阅读

    1.交税的会计分录

    交税的会计分录1.租赁类合同房租租金专票税率,都是可以用来抵免总公司税收的。三要考虑股息及税后利润汇出南京正规税收筹划的预提税。多数对于子公司的股息和税后利润汇出要征收预提税,报销医药费个税湛江市东海某石化有限公司以...

    2022-02-12<作者: 郎宏志>

    2.自然独资人交企税(自然人独资未申报税务有什么后果)

    自然独资人交企税(自然人独资未申报税务有什么后果)1.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第三章应纳税额第四章税收优惠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第七章征收管理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独资企业法人执行费支出,如《建筑法》第...

    2021-09-29<作者: 谢有利>

    3.2022年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留抵退税 2022年4月后成立)TO

    一、优先选择适用中小企业,增加中小企业所得税留抵退税政策幅度。对全部满足条件的中小企业一次性退还总量留抵税额,并放开增加量留抵退税标准,将增加量留抵税额退还占比由60%提升到100%,便是所有退还。与此同时,在退税进展上优先选...

    2022-05-14<作者: 王颖娜>

    4.个体户一般核定多少税(当日/商讯)

    个体户和公司在纳税上的区别只是所得税方面,个体户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他方面都一样的,个体户也可以查帐征收,公司也可以核定征收,公司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个体户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工商方面两个就有区别,一个是个...

    2022-10-19<作者: 王雪燕>

    5.新立税收优惠政策(今日/理解)

    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很多网友认为,《契税法》所规定的税率高于现行1%或1.5%的税...

    2022-10-02<作者: 侯敏>

相关文章

    1.高净值个人税收筹划(近期/要点)

    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10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指出加...

    2022-10-18<作者: 梁国玉>

    2.运输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当日/认识)

    一、适用对象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纳税人。二、政策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2-10-11<作者: 何金生>

    3.个体户一般核定多少税(当日/商讯)

    个体户和公司在纳税上的区别只是所得税方面,个体户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他方面都一样的,个体户也可以查帐征收,公司也可以核定征收,公司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个体户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工商方面两个就有区别,一个是个...

    2022-10-19<作者: 王雪燕>

    4.进项税不能抵扣的情况(产品拍摄费会计分录)EDQ

    计入业务招待费企业为生产制造、运营业务流程有效必须而发生的就伙食费。包含人际交往交际、商务洽谈、对外开放联系、媒体公关及其商务接待宾客等所耗费的餐饮业、食品类、烟草、水等。计入旅差费企业员工外出期内发生的餐费应...

    2022-05-19<作者: 旷运贵>

    5.崇明税收返还政策(崇明个人所得税返还)

    以上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亦承,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基金管理人并改正,赎回的计算公式为: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项目折现崇明率区间。借...

    2022-05-23<作者: 庄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