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避税是偷税吗知乎(当日/解释)
作者:江凌鹏 发布时间:2022-10-26 00:56:00 点赞:次
经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合肥市XXX贸易有限公司在2013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采取偷税手段,少缴税款合计170.32万元。2.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708.55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878.87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34.06万元的行政处罚。

偷税一旦被税务部门稽查发现,轻则为相关责任人带来行政处罚,重则还会遭受“牢狱之灾”。《刑法》分则偷税漏税的规定有: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那么,企业哪些行为属于偷税行为?
1.私户收款隐瞒收入
很多企业为了避免缴纳企业所得税,将本应由公司账户收取的款项,转由个人账户收款,不记入企业账簿,在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隐瞒相关收入,殊不知该类行为已经属于不列、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偷税行为。
2.未开票收入不入账
无论是否开票,只要发生的销售行为、确认销售收入,均应当申报纳税。对于未开票销售收入,如果公司未申报纳税,一旦经税务机关查证属实,则将认定其少列或不列收入,同样属于偷税行为。
3.签订阴阳合同虚假申报
签订阴阳合同偷税也经常发生在企业的身上。对于应税交易,通过签订两份合同,通过虚假的“阴阳合同”隐藏交易金额,向税务部门申报逃避缴纳税款,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偷税行为。
4.多列成本、费用偷税
多列成本、费用等支出以减少纳税也是众多企业可能发生的偷税行为。实务中,通过多报工资和劳务费虚增成本费用,利用咨询费、会议费等形态业务虚增支出等行为尤为常见,以上行为都属于多列支出的偷税行为。
5.关联交易避税
随着企业间的关联交易逐渐增多,通过关联交易逃避纳税的手段也更为多样,同时,面临的涉税风险也愈发明显。在关联企业间,企业实施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向关联企业销售产品、无偿出租房屋等行为,都容易引发税务机关的关注,可能被认定偷逃税款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