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延长(实时/要点)
作者:周小茹 发布时间:2022-11-01 05:49:08 点赞:次
总结整理增值税优惠、所得税优惠、延迟纳税、六税两费的优惠福利。

一、增值税优惠
1、2022.4.1起免征增值税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原适用3%征收率的,免征增值税。
注意:不要因为免征增值税而没有限制的开票,关注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的风险和企业所得税需要缴纳的风险,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2、2022年全年公共交通服务免征增值税
我们常说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主要包括:公交客运、地铁、轮渡、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以上公共交通服务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加计抵减延长
适用加计抵减的行业为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其中生产性服务业指邮政服务、现代服务、电信服务为主业;生活性服务业指文体服务、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其他生活服务为主业。(根据上一年度的销售额所占比重是否超过50%来确定主业)
生产性服务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的10%加计计算抵减应纳税额。适用期间延长到年底,即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生活性服务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的15%加计计算抵减应纳税额。适用期间延长到年底,即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的10%加计计算抵减应纳税额;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的15%加计计算抵减应纳税额。
4、留底退税
a、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 ,在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申请一次性退还 存量留底税额
b、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在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申请退还 增量留底税额
c、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 , 在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申请一次性退还 存量留底税额
d、符合条件的中型企业 ,在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申请一次性退还 存量留底税额
e、符合条件的中型企业 ,在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申请一次性退还 存量留底税额
f、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 ,在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申请退还 增量留底税额
留抵退税好申请,但是在此提醒不要忘记申报的时候要抵减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哦!!!
5、缓交社保、快递免税。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提到将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的所有困难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最高提至90%。5月1日至年底,对符合条件的快递收派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
1、加速折旧
自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2、所得税分段计算优惠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率降至2.5%;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降至5%。
3、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自2022年1月1日起,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相当于也是加计100%扣除。

三、延迟纳税
符合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10-12月的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符合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1-6月的第一、二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四、六税两费减免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半征收,享受过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