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个体户核定征收的税率(知识/详解)
作者:谢继宏 发布时间:2023-03-20 12:26:14 点赞:次
宁波个体户核定征收的税率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个体经济的逐渐壮大,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创业,成为个体户。作为一名合法纳税人,个体户也需要缴纳税款。那么,在宁波地区,个体户应该缴纳哪些税种?税率又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1.增值税
增值税是指在生产、流通环节中每一个阶段所形成的增值额所应缴纳的一种消费性税。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地方税种申请税收优惠和减征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个体工商户年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申请税收优惠增值税。如果年销售额超过100万元,则需按照普通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取得利润后应缴纳的直接性资本性税收,其计算方法为:应纳所得额×适用所得率-速算扣除数。在宁波市,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照实际利润计算企业所得税或者按照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三进行简易计算。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指自然人因取得各种收入而应缴纳的一种直接性资本性税款。在宁波地区,对于年度综合所得超过12000元但不超过96000元(含96000元)的居民个人实行5%至35%不等的渐进式累进计算;对年度综合所得超过96000元以上但不超过500000元(含500000元)部分应缴20%;对年度综合所得超过500000元以上部分应缴30%。
4.城建及教育费附加
城建及教育费附加是由向社会征收用于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附加费。在宁波市,城建及教育费附加按照当地规定标准进行征收,并且以销售额为基础计算。
总之,在宁波地区开展个体经济需要注意到各项相关法规和要求,并且依据自身情况进行正确申报并及时缴纳各项相关税款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