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税收区级留存比例(7分钟前更新)
作者:汪晓舟 发布时间:2023-03-22 21:57:46 点赞:次
河南省税收区级留存比例
河南省税收区级留存比例是指地方财政部门在代征税款后,按照规定将一定比例的税款留存下来,用于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这一比例的高低关系到地方财政的收入情况和财政支出的能力。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河南省税收区级留存比例的相关情况。
1.河南省税收区级留存比例简介
根据有关规定,河南省实行三级代征税。其中,代征税款全部上缴财政;省级代征税款中,部分上缴财政,部分下划市县;地方代征税款则全部下划市县。按照规定,河南省地方代征税款中,应有一定比例留存至各市县,用于投资、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目前河南省地方代征税种类较多,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对于不同的税种,在留存比例上也存在差异。例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留存比例较高,可以达到最新扶持标准以上;而车船使用税则只有10%左右。
2.河南省各市县留存比例情况
根据最新数据显示,在河南省地方代征各项主要税种中,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三项占据了大头。其中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费是最主要的两项。具体来看:
- 房产税:根据河南省预算草案显示,在2018年度河南省扶持期内预算执行过程中,扶持期内全省房产综合征收额为180亿元左右。其中市县自行处理费占最新扶持标准,约54亿元左右;剩余70%由及统筹安排使用。
- 城镇土地使用费:2018年度扶持期内全省城镇土地使用费综合征收额为1030亿元左右。其中市县自行处理费占最新扶持标准,约412亿元左右;剩余60%由及统筹安排使用。
- 印花税:2018年度扶持期内全省印花费综合征收额为33.5亿元左右。其中市县自行处理费占20%,约6.7亿元左右;剩余80%由及统筹安排使用。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各项主要的代征工作中,“自行处理”的现金流量占了相当大一部分,并且在不断增长。但是相对应的,“自行处理”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3.留存比例调整对经济发展影响
根据财富报报道,在过去几年里,随着各项经济指标不断飘红,“自行处理”资金数量也在逐步攀升。“自行处理”资金旨在扶持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并不像转移支付那样需要申请补助或者拨付项目资金等时间成本较高的程序。
然而,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自行处理”的压力也越来越大。“自行处理”资金数量虽然逐步增加但还没有跟上经济快速增长脚步。
4.河南未来纳入更多分类管理
近日,日报援引消息称,深化增值服务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方案(2019-2020)已经批复,并将进一步推动“分类管理”在全国范围内落实推广。
"分类管理"即按照所得类型进行差别化管理,在个人所得、企业所得等领域实施差异化政策措施以及考核评价机制等措施。
"分类管理"将有效解决目前“一刀切”做法带来的问题,并促进纳入更多“分类管理”,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精神效果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问题。(来源:青年网)
5.总结
河南省作为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之一,在过去几十年间取得了显着成就,并且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同时,在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下,“稳增长”已成为各级工作重点之一。而相应调整留存比例,则是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必须具备且必须坚持不懈真正落到实处所需突破口。(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