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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老师/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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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再贤 发布时间:2023-03-25 20:36:50 点赞:


核心内容:南京市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个体户是指独立承担经营风险,自己负责经营管理的个人经济组织。在南京市,对于个体户的征税,采用的是核定征收方法。1.什么是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成本及社会效益...


南京市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

个体户是指独立承担经营风险,自己负责经营管理的个人经济组织。在南京市,对于个体户的征税,采用的是核定征收方法。

1.什么是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成本及社会效益等实际情况进行核算,并按一定比例确定其应纳税额。

南京市对于从事生产、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个体工商户,采用年度固定比例计算应纳税额。

2.核定征收标准

南京市对于不同类型的个体工商户,制定了不同的核定比例。以下为具体标准:

  • 销售商品类:核定比例为5%;
  • 提供服务类:核定比例为6%;
  • 小型微利企业:销售商品类3%,提供服务类4%;
  • 其他特殊行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个人同时从事多项经营活动,则需按照不同经营活动进行单独核算,并分别缴纳税款。

3.如何申请核定征收?

首先需要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并领取税务登记证和开业凭证(或者执照)。然后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征收,并提交相关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时需要提供完整、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税款缴纳方式

按照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税款后,在规定期限内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即可。目前南京市支持网上缴费和银行代扣两种方式缴纳税款。

5.最后总结

以上就是南京市个体户核定征收的相关标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