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个人独资企业税收优惠(深刻/认识)
作者:李德安 发布时间:2023-03-27 17:17:23 点赞:次
核心内容:上海市个人独资企业税收优惠在上海市,个人独资企业是最常见的一种企业形式。相比于其他类型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具有简单、灵活、易于管理等特点。而且,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来说,税收优惠也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在上海市,个人独资企业享受...
上海市个人独资企业税收优惠
在上海市,个人独资企业是最常见的一种企业形式。相比于其他类型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具有简单、灵活、易于管理等特点。而且,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来说,税收优惠也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在上海市,个人独资企业享受哪些税收优惠呢?
1.税收优惠申请调整
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个人所得税优惠申请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一政策也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主。因此,如果您的个人独资企业纳税前利润不超过5000元/月,您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专项附加扣除
2019年开始实施的新版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了新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应金额。对于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主来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6项专项附加扣除:
- 子女教育:每年最高可扣40000元;
- 继续教育:每年最高可扣3600元;
- 住房贷款利息:每年最高可扣120000元;
- 住房租金:每年最高可扣12000元;
- 赡养老人:每年最高可扣24000元;
- 大病医疗:根据实际支出情况确定。
3.开办费用和技术开发支出加计扣除
自2018年1月1日起,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初创期技术型小微型企业等创新型和科技型小微型企业来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享受开办费用和技术开发支出加计扣除政策。其中:
- 开办费用加计扣除:在取得营业收入前,可以将开办费用在当期全部或者在未超过60个月内按月平均数计入当期成本;
- 技术开发支出加计扣除:对于经认定为软件产品或集成电路设计服务等领域中小企业(包括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开发支出可以在当期最新标准列支,并且还可以在取得收益后5年之内以20%的比例抵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4.申请税收优惠印花税和城建教育附加费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以下情况下申请税收优惠印花税:
- 无偿划转不动产;
- 公证处公证、法院执行以及离婚调解等情况下转让不动产;
- 依法强制执行抵债、查封、拍卖等情况下转让不动产。
总结:
以上就是上海市个人独资企业享受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但并非所有政策都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主,请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政策,并严格遵守相关法规。
此外,请注意及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并保存好与之相关的各种凭证材料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