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核定征收能否走居间费(今日/阐释)
作者:钱莉花 发布时间:2023-03-28 05:52:40 点赞:次
园区核定征收能否走居间费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都在积极开展城市化建设。园区作为现代化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扶持。然而,在园区建设过程中,征收问题一直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难题。近年来,有些地方出现了以居间费的形式进行征收的情况,那么这种方式是否合法呢?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此进行探讨。
1.什么是居间费
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居间费。居间费指房地产中介人员在买卖、租赁等业务中所取得的报酬,通常是按照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得出的。这个概念在房地产行业中非常普遍。
2.居间费在园区征收中的应用
有些地方出现了以居间费形式进行园区征收的情况。具体而言,就是开发商或者部门聘请居间人员作为“催收人”,向拒绝签署土地转让协议或者补偿协议的村民进行威逼、利诱等手段迫使其签署协议,并支付相应“居间费”。
3.居间费是否合法
那么这种方式是否合法呢?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要变更土地用途或者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当与土地上已经存在并且未被依法清除或者移走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于土地上并且未被依法清除或者移走的其他设施以及已经办理登记并且未被依法撤销登记的权利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约定支付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其他形式补偿。”可以看出,在园区征收过程中必须要与村民进行“协商”,并按照约定支付货币补偿或提供其他形式补偿。但如果仍然存在不同意签署协议的情况,则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说,“居间费”这种方式不符合相关规定,并不能成为正当合理的手段。
4.园区征收如何规范
那么如何规范园区征收呢?首先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让村民们知道自己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有哪些途径和方法;其次要加强部门和开发商对于园区征收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相关规定遵守情况监管;最后要完善相关和机制,确保公平公正、透明高效。
5.总结
综上所述,“居间费”作为一种非正当手段,在园区征收过程中并不合法。我们应该加强对于相关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监管,并完善机制保证公平公正、透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