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名退税的文件规定(求知/解惑)
作者:陈俊菊 发布时间:2023-03-28 07:29:21 点赞:次
异名退税的文件规定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涉足出口业务。在出口过程中,退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为了支持和鼓励出口企业,颁布了一系列退税政策。其中,异名退税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方式。
什么是异名退税?
异名退税指的是在出口商品品目与原申报进口或购进品目名称不同且无法对应时,以实际进口或购进品目名称申报出口而享受退税优惠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在出口商品与原申报进口或购买商品名称不一致时,可以使用实际进口或购买商品名称进行申报并享受相应的退税政策。
异名退税的适用条件
1.出口货物与原申报进口货物存在差异;
2.原申报进口货物已依法缴纳关税和增值税;
3.进行异名申报前未发生修改、改装、加工等改变货物性质和用途的事项;
4.出口企业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异名退税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资格认定证书: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确认该企业具有经营权利和资格,并可享受外贸政策优惠;
2.进出口权证书:由海关颁发,确认该企业有权从事外贸业务;
3.开立合同及票据:包括采购合同、运输单据、装箱单、商检合格证等相关票据;
4.报关单及清单:包括原始进口清单、新申请出口清单、随附文件等资料。
如何进行异名退税?
1.企业在向海关进行商品备案时,在“品目”栏内填写实际进口或购买商品名称;
2.在向海关提交正式报关单时,在“品目”栏内填写实际进口或购买商品名称,并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海关审核后给予批准,并按照实际进口或购买商品名称计算优惠金额。
注意事项
1.异名退税只适用于符合条件且未经过改变性质和用途的货物;
2.在进行异名申报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必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正式报关单,并向海关缴纳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