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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专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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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淳正 发布时间:2023-03-29 20:42:59 点赞:


核心内容:核定征收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有时难免会遭遇亏损。而在面对亏损时,企业需要考虑的问题不仅仅是如何减少成本、增加收益,还需要考虑如何利用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和优化。而其中一个重要的税收政策就是核定征收。1.什...


核定征收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有时难免会遭遇亏损。而在面对亏损时,企业需要考虑的问题不仅仅是如何减少成本、增加收益,还需要考虑如何利用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和优化。而其中一个重要的税收政策就是核定征收。

1.什么是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是指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进行个别确定纳税方法和税额的一种税收征收方式。这种方式相对于一般应税所得额计算方法来说,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并且可以减少企业的负担。

2.核定征收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对于企业来说,经营状况好坏不可预测。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会连续多年出现亏损状况。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申请核定征收来减轻负担。

具体来说,在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时,纳税人可以按照之前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70%进行缴纳,并且可以向申请优惠多缴部分。这种方式比起按照一般应税所得额计算方法来说,明显更加划算。

3.如何申请核定征收

如果企业想要申请核定征收,在提交资料之前需要先做好以下准备:

  1. 确定是否符合条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才能够申请核定征收:
    • 上一纳税年度处于亏损状态;
    • 本纳税年度预计利润总额低于上一纳税年度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未变化;
    • 资产总额未发生重大变化;
    • 其他符合规定的条件。
  2.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发生亏损的原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情况、资产总额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3. 填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并提交给当地税务局。

4.注意事项

(1)时间限制: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确实无法按照应纳所得率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在取得各项所需证明后可在次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次年”指上一个完整财政年度结束后紧接着的当年(如2019完整财政年度结束后紧接着的2020)。

(2)证明材料:

A、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有关证明材料:

  1. B类增值税发票清单及其它结算单据;
  2. B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及其它结算单据;
  3. C类增值税普通发票清单及其它结算单据;
  4. B类普通票清单(由单位开出)及其它结算单据;
  5. C类普通票清单(由单位开出)及其它结算单据;
  6. D类普通票清单(由单位开出)及其它结算单据。

B、与资产有关证明材料:

  1. 1.财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等固定资产:包括进口设备报关手续文件(含报关声明书),银行汇款凭证或交易记录等支付凭证;购置固定资产发票原件及购置固定资产验货手续文件原件等支持材料,并注明支持该笔投资实际支付货款金额但未披露价款具体金额信息部分占总价格比例;



    2.其他非固定资产:掌握该笔支出真实性并满足相关规则要求即可。

(3)甲方信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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