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个税25%-40%返还(表述/理解)
作者:田瑞荣 发布时间:2023-03-30 14:34:41 点赞:次
核心内容:宁波个税25%-最新扶持标准返还随着发布新的政策,宁波地区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到个税25%-最新扶持标准的返还,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福利政策。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一下这个政策的具体内容。1.政策背景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
宁波个税25%-最新扶持标准返还
随着发布新的政策,宁波地区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到个税25%-最新扶持标准的返还,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福利政策。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一下这个政策的具体内容。
1.政策背景
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该法规定:凡在境内居住满183天(含183天)以上的个人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然而由于之前没有对此进行严格执行和监管,导致许多纳税人没有按规定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为了加强管理并促进经济发展,宁波市决定开展“清欠行动”,督促企业和个人缴纳欠款,并提出了“宁波个税25%-最新扶持标准返还”政策。
2.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在宁波市区内居住满183天以上(含183天)并已经申报缴纳过个税的自然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也可申请:
- 已经缴纳足额应征金额;
- 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 未被查处有关职责中存在严重问题或者涉嫌犯罪;
- 未被行政或司法机关作出限制招标、招投标、参加评标等相关活动决定;
- 未被有关部门作出不予批准、不予注册等相关决定;
- 未向及其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外的组织捐赠超过5000元。
3.计算方法及返还方式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自然人所得税清欠工作实施办法(财金〔2019〕43号)文件规定,可享受25%-最新扶持标准返还比例。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 按照实际申报应征额和实际缴纳情况计算出每位申请者应享受返还比例;
- 根据该比例计算每位申请者可获得的具体金额;
- 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
4.注意事项及流程介绍
(1)申请时间:
- -首次清欠周期: 2019年7月15日至8月31日;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8月31日;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 -第二次清欠周期: 2021年7月15日至8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2022年7月15日至8月31日;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2)申请流程:
- 网上预约:
a.登录“宁波市自然人所得税清欠平台”进行初步登记。
b.领取预约编号。 - 现场办理:
a.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等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办理。
b.现场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补偿款。
5.总结与建议:
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来说,“宁波个税25%-最新扶持标准返还”是一个非常好的福利政策。但是,在享受此项福利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在确定是否能够享受此项福利前,请先认真阅读实施办法文件,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条件;<\i>
- -在填写相关信息时,请仔细核对各项内容是否准确无误;<\i>
- -在提交材料时,请保证所有证件齐全有效,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i>
-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或咨询专业律师。<\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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