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的个体户需要汇算清缴吗(总结/整理)
作者:黄柳冬 发布时间:2023-04-01 16:31:38 点赞:次
核定征收的个体户需要汇算清缴吗
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个体户被纳入了税收征管范围。对于已经进行了核定征收的个体户来说,是否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呢?
1.什么是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是指依据纳税人申报信息、身份资料等材料及相关管理信息,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计税基数、计税方法和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时间内限向纳税人发出征收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应纳税款的一种方式。
2.核定征收是否需要汇算清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财税〔2018〕58号)文件规定:已核准确立企业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在三年内无重大变更情况下,不再重新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也就是说,在上述情况下,经过核定征收后的个体工商户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但如果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超过三年未进行新一轮的核定,则需要重新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并进行汇算清缴。
3.什么是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指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必须对该年度扶持期内实际利润进行结算和调整,并依据结余多退少补原则向财政部门上交相应的企业所得税款项。
4.汇算清缴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进行汇算清缴时,个体工商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在填写申报表格时,要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准确。
- 正确计算应纳所得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正确计算应纳所得税金额。
- 避免延期:尽量提前提交申请并完成相关手续以避免延期造成罚款等不良影响。
- 保留好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如银行转账记录、发票等证明文件,以备查验之用。
5.总结
对于已经进行了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来说,在三年内无重大变更情况下不需要进行新一轮的汇算清缴。但如果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超过三年未进行新一轮的核定,则需要重新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并进行汇算清缴。在执行这一过程中,需注意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正确计算应纳所得税、避免延期以及保留好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