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个体商户核定征收标准(本月/解读)
作者:李富奎 发布时间:2023-04-02 07:08:50 点赞:次
东莞市个体商户核定征收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创业。在东莞市,个体商户也在不断增加,如何确定合理的征收标准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东莞市个体商户核定征收标准。
1.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以自然人名义独立经营、不设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经济组织形式。在东莞市,个体工商户主要分为两类: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2.征收标准的确定方式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十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销售额、计算加征税款的数额等进行核定,并向纳税人发出通知书。因此,在东莞市,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标准主要依据其实际情况进行核定。
3.核定方法及标准
(1)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东莞市,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核定:
-按月销售额乘以按照最新税收政策文件执行率,即为月度按照最新税收政策文件执行金额;
-年度汇算清缴时,根据实际销售额和应缴金额结算。
(2)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东莞市,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核定:
-根据其实际销售额、成本支出等情况计算应缴金额;
-年度汇算清缴时结算。
4.征收标准调整及申诉方式
(1)调整方式
当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认为已被错认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认为自己已超过小规模纳税限制时,可以向当地税务局提出申请重新认证身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征收标准。
(2)申诉方式
如果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对税务局所做出之行政处罚有异议时,则可以向上级税务局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同时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5.结语
总之,在东莞市开展经营活动需要遵守相关法规政策,并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确定征收标准。同时,在日常操作中要注意账目记录及报备手续等方面问题,确保符合法规并顺利开展经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