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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所得税都有哪些地方留存(得税地方留存部分)(专业/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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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兰 发布时间:2023-04-06 17:49:13 点赞:


核心内容:一、什么是增值所得税?增值所得税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和个人经营活动中,从生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取得的增值收入中,扣除成本、费用等支出后所剩余的部分,按照规定缴纳给的一种税收。二、增值所得税应该如何征收?根据以往的税法规...


一、什么是增值所得税?

增值所得税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和个人经营活动中,从生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取得的增值收入中,扣除成本、费用等支出后所剩余的部分,按照规定缴纳给的一种税收。

二、增值所得税应该如何征收?

根据以往的税法规定,增值所得税征收实行“中央与地方共享”的原则。其中,全国性的基础性增值所得税由中央征收,并将其全部财政收入拨给地方;而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在全国基础性增值所得税之外,自主征收适当比例的附加增值所得税,并将其留存于本地区财政用于发展本地区经济。

三、哪些地方可以留存附加增值所得税?

目前,各省区市都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附加增值所得税留存比例。通常情况下,这些地方会将留存到手的附加增值所得税用于本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比如,可以用于支持当地企业发展、加大对教育、医疗等公共事业的投入等。

四、如何确保附加增值所得税使用的合理性?

为了确保各地留存的附加增值所得税使用得当,通过建立财政预算和财政审核等措施,对各级部门在留存和使用附加增值所得税方面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同时,公众也可以通过媒体渠道、信访途径等方式对各级部门的财务运作进行监督。

五、总结

总之,在以往税收中,中央与地方都有权力征收增值所得税,并将其用于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而对于附加增值所得税的留存和使用,则需要各级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其合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