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不动产进项抵扣(不动产进项税抵扣新政策)
作者:闫双通 发布时间:2022-03-22 22:19:26 点赞:次
1.原来分2年抵扣购入不动产(一般作固定资产核算),其实是分步抵扣方法,类似于收入型增值税模式。购进存货、服务对应进项税额转出后不存在转入的情形。转出金额计算公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2.特殊规定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中的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请看政策原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3.如果供应商已经联系不上,应该及时通过工商机关(包括相关网站)查询对方是否已经注销,也就是税务机关说的失控、失踪;如果对方公司已经注销,税政解析:执行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起。如果以前按2年分期抵扣,还有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以在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由于疫情期间的税收减免比较特殊,具体的转出还需要特殊考虑。
4.也就是这次增值税关于不动产抵扣的调整,本质上是对增值税类型模式的调整,从类收入型增值税模式调整为消费型增值税模式。纳税人租入无形资产,无论是专用还是兼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5.说明:上述公式适用于疫情期间享受了免税政策,未做进项税额转出的纳税人,此时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不考虑残值的话等于原值。
6.根据政策规定,用于免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需要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进行扣减处理。2020年5月1日,将该办公楼改变用途,提供给另一应税项目办公使用。
7.新政策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2019年4月1日之后购入不动产和发生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允许纳税人在购进和发生当期一次性予以抵扣。
8.意思是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的进项税额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一、购入不动产进项抵扣(不动产进项税抵扣新政策),如何快速辨析
1.这些情况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如果只有我们证明业务和发票的一致性,这也不存在需要进项转出的问题,如果是这种情况,应该及时跟税务机关沟通,力证企业的清白。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原购入的不动产专用于一般计税项目,疫情期间专用于免税项目。
2.1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前尚有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40%未抵扣,我单位能否在2019年8月申报抵扣剩下的40%不动产进项税额。
3.2019年4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出台之后,废止了2016年第15号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而是允许一次性抵扣。处理方式:非专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无需进项税额转出。
4.在金税工程三期投入使用以后,税务机关对增值税发票的监控能力大为提高,反应速度更加快,以往增值税发票需要一段时间才会发现问题,这个一段时间也许是一年,没想到开票方潜逃,或者是根本不经营这种产品,或是是账上从来没有购买过这种产品,最后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波及到购票方也要求补税。如果购入当期已经做了进项税额转出,不存在按上述公式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5.企业将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假定按10年计提折旧,现在金税工程三期几乎可以当月发现增值税发票存在虚开的问题。本通知将优惠政策进一步放宽到所有租入的无形资产,除36号文规定的其他权益性外,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无论是专用还是兼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二、购入不动产进项抵扣(不动产进项税抵扣新政策),怎样才能定义
1.规定变化对比原规定:2016年5月1日后,也就是全面营改增时,(购买)取得的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未竣工),其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60%,第二年抵扣比例40%。
2.单位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可以一次性完全抵扣进项。你公司如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019年14号公告中明确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需要按照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3.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得到与购进固定资产、不动产一样的待遇。是否存在虚开发票或者开具发票违规的情况。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选择申报月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1允许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政策变化历程2016年5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允许纳税人把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和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分两年予以抵扣。原购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专用于一般计税项目,疫情期间专用于免税项目。
5.非专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不属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可以全额抵扣。
6.《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第五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从国家税务总局细化的执行口径中,从纳税人税款缴纳以及资金占用等角度考虑,也是允许自行选择在以后的任一所属期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