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免税(房产税减免税备案)
作者:苏德中 发布时间:2022-03-23 07:49:40 点赞:次
1.无法提供具体比例或所提供数据不实的,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2.报送资料:房产、土地权属证明;减免税申请(申请中应详细描述受疫情影响的具体情况)。
3.外商投资企业新购买或新建落成的房产,自购买或新建落成之月份起,免征房产税三年。(8括号对外营业单位和出租出借的房产,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4.生产其他产品的,均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下列房地产减征、免征房产税:(1括号新建房屋自落成之月份起,免纳3年房地产税。对设在监狱外部的门市部、营业部等生产经营用房产,应征收房产税,对生产规模较大的监狱,可以比照本通知第二条办理。
5.厦门市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除从租计征另有规定外,一律改为每年征收一次,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年6至9月。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6.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到期的,应当停止享受减免税,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3括号广东省规定:华侨、侨眷使用侨汇购买或建造的住宅,从发给产权证之日起,免征房产税五年。
7.(4括号地方转制科研机构可参照执行上述优惠政策。房地产税税款征收城市房地产税由房产座落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管辖。
8.缓缴社保:根据疫情期当前政策,企业还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其账务处理需要照常计提,只是延后缴纳,在实际缴纳后再进行缴纳的账务处理。上述免税单位出租的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征收房产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对高等学校举办的校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的房产及土地以及出租的房产及用地,均不属于自用房产和土地的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局对《关于高校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请示》的批复,〔89〕国税地便字第8号)。
9.对原大同分局的存续单位(企业)向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出租的房产、土地照章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秦铁路改制上市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2号)。华侨投资企业新购买或新建落成的房产,自购买或新建落成之月份起,免征房产税五年。

一、房产税免税(房产税减免税备案),怎么能概述
1.因为该科目贷方核算的是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情况。纳税义务人应在房地产评价公告后一个月内将房地座落、房屋建筑情况及间数、面积等,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2.(2括号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回收的房地产在未处置前的闲置期间,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64号)。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属于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对其本身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为了促进集贸市场的发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具体情况暂给予减税或免税照顾(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财税地字第3号,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第二十一条)。
3.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对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院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期限,不论是从转制之日起计算,还是从转制注册之日起计算,均据实计算到期满为止。
5.(执行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0号)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二、房产税免税(房产税减免税备案),怎样认识
1.如产权人住址变更,产权转移或竣工后十日内申报。和土地使用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非自用的房产、土地,则应按税法有关规定照章纳税(国家税务局关于工会服务型事业单位免征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复函,国税函发〔1992〕1440号)。
2.企业应将转制方案批复函,企业营业执照。回收的房地产指已办理过户手续,资产公司取得产权证明的房地产。
3.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4.(第(3括号至(4括号项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5〕14号5括号完善促进转制科研机构发展的税收政策。
5.(2括号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房产的文件复印件。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免税问题对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地勘单位自用的房产、车船和土地,按有关规定免征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非自用的房产、车船、土地,则应按税法有关规定照章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6〕656号)。
6.本文所称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的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供水(总)站(厂、中心)、村集体、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用水户协会等单位。
7.关于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应否征收房产税。(3括号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8.社保减免优惠政策目前发布的政策通知中暂未要求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纳税人去税务局备案,可根据当地公布的内容进行,比如广东地区的《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申报征收退费事项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通告2020年第8号):来源:办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