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工资薪金所得的扣除标准)
作者:朱熹 发布时间:2022-03-23 15:02:53 点赞:次
1.关于合理的工资、薪金。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规定,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3.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4.也就是工资薪金支出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没有金额限制。提示:自2008年3月1日起,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为2000元,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2800元。实行计税工资扣除办法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前只能按计税工资扣除的标准扣除,其实际发放工资在计税工资标准以内的,超过标准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5.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工资薪金所得的扣除标准),如何快速解答
1.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从个人所得税缴纳来看,1994年1月1日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确立了现行个人所得税制。
3.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4.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5.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6.是指在计算企业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费用标准。

二、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标准(工资薪金所得的扣除标准),如何才能诠释
1.个人因任职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称为工资薪金所得。
2.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以后年度准予结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