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是地税还是国税(残保金从什么时候由税务征收)
作者:吴绪君 发布时间:2022-03-24 04:25:22 点赞:次
1.保障金分次分季缴纳:保障金分次(季)缴纳由用人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需在每年最后一个申报期缴纳完毕。税务等部门联合抽查、检查过程中,如查证用人单位所报数据不实,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处罚。因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造成缴纳残保金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
2.处罚:对未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单位处罚,由征收机关报同级财政部门后,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0月份可以先采集房、土两税税源信息。制定残保金征缴事后监督管理程序。
3.如需查询已缴数,可以在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打印中查询以前月份的扣款凭证。
4.为做好今年残保金申报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缴费对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按厦府〔2006〕126号文规定申报缴纳残保金。
5.零申报企业:安排残疾人达到比例和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开业不满三年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保障金,仍需按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零申报。
6.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目前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至16%。用人单位必须对提交的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和平均工资等数据真实性负责。建立财政、税务、残联三方残保金征管信息数据交换平台,以实现信息共享,确保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明显增加,残保金征缴覆盖面大幅提升。
7.总分机构用人单位残保金缴纳:分支机构是报账单位的,由总部机构统一缴纳残保金,须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残保金缴纳函;分支机构是独立核算单位的,总部机构和其分支机构各自缴纳残保金。在个税软件中查看申报表反馈,提示申报成功,并网上缴款成功即可;没有税额的无需扣款。
8.部分企业如当月取得租金收入的需在当月申报房产税,具体操作详见培训资料第22页。

一、残保金是地税还是国税(残保金从什么时候由税务征收),怎样定义
1.该项比对工作税务部门还没有要求进行开展。依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负政策的通知》(厦财社〔2021〕12号)规定减半征收2021年企业应缴纳的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全额免征残疾人就业残保金。
3.减: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请填附表1括号。公告内容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减免(缓缴)残保金的主要理由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保金,超过部分免征。
4.社保是保障我们每个人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保老有所养,申请缓缴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当期缴纳残保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残保金,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缓缴残保金金额不得超过1年的残保金应缴额。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根据以上所述,社保费和非税收入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征收工作平稳,没有出现企业负担大幅增加的现象,企业税负也依据国家政策有所下降。
5.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用人单位。
6.总部机构在宁夏境外的,其在宁夏设立的分支机构残保金缴纳参照前款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认定: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应发工资总额÷在职职工人数的计算额认定。

二、残保金是地税还是国税(残保金从什么时候由税务征收),如何做辨析
1.行政事业单位缴纳保障金可否列入财政预算:征收保障金的目的是为了安置残疾人,保障金是带有惩罚性的收费,各单位必须从本单位经费中支出,各级财政不得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各预算单位缴纳残保金的资金。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申报缴纳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厦府〔2006〕126号)及厦财社〔2021〕12号文的规定,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从2021年9月1日起开始申报缴纳。
2.职责与监督税务机关应当每年公告一次批准减免(缓缴)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名单。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
3.提案答复内容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将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自社保费划转以来,新华区税务局坚决贯彻落实河北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有关工作部署,随着税费同管,征管更规范、更高效,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平稳运行。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企业,也可以选择否不享受优惠减免。
4.财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做好督促检查;税务部门要切实履行征收主体责任,做到应征尽征;残联要密切配合,做好组织协调,并建立残保金征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据我们向社保部门了解,目前仍存在不少应参保未参保、职工缴费费基不规范等问题,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后,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够促进社保部门参保扩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