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一般纳税人(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
作者:任杰峰 发布时间:2022-03-24 06:44:57 点赞:次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第七条废止。关于税率调整后一般纳税人的开票处理《公告》第九条明确,增值税税率调整后,一般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已按原税率开具发票的业务,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的,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关于转登记前后计税方法的衔接《公告》第三条规定,纳税人转登记后,自转登记下期起(按季申报纳税人自下一季度开始;按月申报纳税人自下月开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税。
2.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国家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增值税发票。
4.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转登记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5.小微企业转为一般纳税人就需要根据本文介绍的来进行办理,这样才能符合相关的政策规定。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4括号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办理一般纳税人(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如何做解读
1.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2.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销售或者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调整转登记日当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
3.无论是新办企业,还是老企业扩大规模,经常会遇到选择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问题。
4.对于初创业者,经常会遇到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转登记纳税人因税务稽查、补充申报等原因,需要对一般纳税人期间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进行调整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5.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关于转登记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为了给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便利,《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在转登记后可以使用现有税控设备继续开具增值税发票。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6.假如你的上游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无法给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企业的税负增加、利润减少。
7.转登记日当期尚未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以后应当持税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选择确认。

二、办理一般纳税人(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如何快速认识
1.纳税人在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后,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办理。
2.纳税人是分支机构的,在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除提供上述证件、资料外,还应提供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批准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3.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表样见附件),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6括号其他选择简易办法征收的事项。
4.(2括号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尚未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以后,经稽核比对相符的,应当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系统为其下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经稽核比对异常的,应当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核查处理。转登记日当期尚未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上述发票以后,应当持税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选择确认。
5.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