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管理网)
作者:洪聪辉 发布时间:2022-03-24 12:16:11 点赞:次
1.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若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世界)性行业协会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了测定科技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技术、产品(服务)、工艺等技术参数(标准),则优先按此参数(标准)来判断企业所进行项目是否为研究开发活动。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
2.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应规范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申报企业应通过下列科目对研发费用进行核算和归集。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资格,并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3.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另需填写《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见附件3括号,并将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上报省科技厅。申报材料须由申报企业委派本企业人员持单位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及身份证提交。
4.副本企业留存备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由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3括号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5.材料报送时间:9月6日至9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报送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东路甲442号永安大厦2层225室)。

一、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管理网),如何确定
1.技术性收入包括:(1括号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2括号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3括号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设置研发支出一级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在管理费用一级科目下设研发费用二级科目,对研发费用进行核实和归集。复核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及其相关税收政策落实产生争议的,凡属于《认定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情况的企业,按《认定办法》规定办理;属于对是否符合第十条款产生争议的,即采用企业自认定前三个会计年度(企业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至争议发生之日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与同期销售收入总额之比是否符合《认定办法》第十条款规定。
2.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3.指引》有关要求,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于每年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2021年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集中受理两批次,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20日和11月20日。

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管理网),如何开始简答
1.认定机构应及时完成企业身份确认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在地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名称变更情况的,均按更名后的企业名称重新申报认定。
2.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申报时间2021年将安排两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3.网申、报送时间、报送地点及要求2021年度第四批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5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第十一条款进行公示与备案,并由认定机构重新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对经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不予认定,已取得认定的企业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相关网站公告。
4.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5.(7括号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高新技术企业变更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各企业合理安排时间,切记避免集中在最后一天申报。
6.企业应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上述工作应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
7.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处理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