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纳税人是非正常户(非正常纳税人什么意思)
作者:柴铁剑 发布时间:2022-03-24 18:21:37 点赞:次
1.税务机关应当对公开涉税信息的查询途径及时公告,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再不行找专业财务公司。千万别不放在心上,赶紧去税局处理。
2.提供做账经验、初级会计、中级会计等考试信息,紧贴会计热门话题,搜罗会计相关搞笑内容,轻松好玩、笑料十足,让会计人在欢乐中掌握会计知识。(3括号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将在全国范围内无法开办新公司、办理相关股权转移等。
3.财务负责人影响就业,不要随便挂名法人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发票数据应用防范税收风险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122号)文件规定:其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曾任非正常户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严格控制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发放数量及最高开票限额。小规模企业的纳税人,一定要根据正规的流程和操作,进行报税的工作。
4.营改增后非正常户移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2号)文件规定:出口企业购进货物的供货纳税人有属于办理税务登记2年内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年内注销税务登记,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自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书面通知之日起,在24个月内出口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改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办税服务厅根据管理部门反馈情况,在纳税人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后,解除纳税人非正常状态。本条所称连续12个月内,外贸企业自使用上述供货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退税的当月开始计算,生产企业自从上述供货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当月开始计算。

一、该纳税人是非正常户(非正常纳税人什么意思),怎么做读懂
1.纳税人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
2.(2括号国税、地税、工商、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对欠税的非正常户,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追征税款及滞纳金。特别提醒:(1括号税务机关将对非正常户开展定期公告并实施对非正常户追踪管理。
3.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本通知生效前已出口的上述供货纳税人的货物,出口企业可联系供货纳税人,由供货纳税人举证其销售的货物真实、纳税正常的证明材料,经供货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盖章认可,并在2014年7月底前按国家税务总局的函调管理办法回函后,税务机关可按规定办理退(免)税。对已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的纳税人收缴原税务登记证件,并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4.第三条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就拿办税来说吧,以前大家是需要在窗口排队,基本上要几个小时。
5.一方发现非正常户纳税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并督促其到另一方办理相关手续。(5括号对被双方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且没有欠税也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欠缴税金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193号印发)第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66号)第三条第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二条第一款废止。

二、该纳税人是非正常户(非正常纳税人什么意思),怎么能表述
1.非正常户的认定及认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规定:第四十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国家税务总局关干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要求做好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税总函〔2015〕108号)规定: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宁波、云南省(市)地区,加强非正常户管理信息和欠税信息的比对和应用,对有非正常户信息而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比对发现有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采取限量供应发票,降低纳税信用等级等措施,并及时向原主管税务机关传递异常信息,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就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盖章认可并回函的,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
3.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是指: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在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后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企业。
4.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